招标
2025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2024-f103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回老师022-581961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倩022-58866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2025 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4-F1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 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570000.00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恒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创智东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天津注册投 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 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A.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 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9 时00分到 2024 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6号楼B座802室天津津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 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本,文件一经 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6号楼B座8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6号楼B座802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恒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西区大沽南路501号恒华大厦5楼 联系人:回老师 电 话:022-58196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6号楼B座 802 室 联系人: 吴倩 电 话: 022-58866988 电子邮件: QS668866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处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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