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包一、包二、包三)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招标联系人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897208057
中标公司广州爱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包一、包二、包三)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
二、项目名称: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包一、包二、包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391800(元) | 广州爱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慧街88号自编8栋302-304房 |
2 | 报价:795000(元) | 青海金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教场街2号 |
3 | 报价:795000(元) | 青海金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教场街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其中包括德令哈市、共和县2个市县园地定级试点,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工作省级技术支撑。单位需要完成或参与过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工作。 | 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囊谦县、门源县2个市县区域的林草定级试点工作,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技术协作单位。单位需要熟悉掌握园、林、草分等定级规程、通则等相关规定,熟悉评估规程,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 | 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格尔木市、玛多县2个市县区域的林草定级试点工作,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技术协作单位。单位需要熟悉掌握园、林、草分等定级规程、通则等相关规定,熟悉评估规程,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 | 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发,李进魁,孙海群,王元忠,张海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商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海晏路76号
联系方式:0971-6108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53号怡馨花园21号楼1单元29楼1室
联系方式:18897208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897208057
附件信息:
2022-003修改版(2)(1)(1)(1).doc2022-003修改版(2)(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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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采购项目编号: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81.适用范围8一、说明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4目录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6.招标文件的修改95.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84.招标文件的构成8二、招标文件说明83.投标费用8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11.投标文件构成1110.投标有效期119.投标保证金108.投标报价及币种10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
五、开标121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214.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2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七、定标1819.评审办法1618.评审工作程序1417.评标委员会13六、评审程序及方法1316.开标12
23.串通投标的情形19九、其他1922.签订合同18八、授予合同1821.中标通知18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8
附件1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39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38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125.中标服务费2024.废标20
2.报价说明461.投标说明46(一)投标要求46第五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46格式16:项目管理及服务方案43格式15: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2
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47(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474.商务要求463.重要指标46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包1:140.00万元(壹佰肆拾万元整)包2:80.00万元(捌拾万元整)包3:80.00万元(捌拾万元整)总:300.00万元(叁佰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分三个包 |
各包招标要求 | 包一:德令哈市、共和县2个市县园地定级评工作,包二:囊谦县、门源县2个市县林地定级评价工作,包三:格尔木市、玛多县2个市县草地定级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6)其他资质条件:(1)承担单位需完成、参与过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或能够熟悉掌握园、林、草分等定级规程、通则等相关规定,能够从事土地等自然资源估价工作。(2)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参与磋商,但为了本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的任务。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7月12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897208057电子邮箱:744713267@qq.com |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以上内容作为附件上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 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
响应文件格式及编 制要求 | 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 须按响应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 内容。 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3、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5、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 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 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
答疑方式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政采 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 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 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 无法进行电话或政采云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联系人:喻先生联系电话:0971-6108957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7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8897208057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53号怡馨花园21号楼1单元29楼1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南川西路支行 |
收款人 | 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8041001040006123 |
其他事项 |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2790 |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1.1本次招标依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12日
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费用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5)投标文件格式;(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3)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邀请;4.1招标文件包括: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6)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
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修改(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投标保证金8.5投标币种是人民币。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2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投标报价及币种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南川西路支行收款单位: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包3: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包2: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包1: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交纳时间:2022年8月1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附言中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银行账号:28041001040006123
11.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0.投标有效期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报价一览表;(3)投标函;(2)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文件封面;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9)资格证明材料;(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7)投标人承诺函;
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7)项目管理及服务方案;(16)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3)投标保证金证明;
14.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服务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6.开标五、开标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2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参与招标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17.评标委员会六、评审程序及方法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7.3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3)推荐预中标候选人;(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7.4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6)配合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4),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1.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商务评价、技术水平、售后服务。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评审工作程序
(3)未按第11.1款(1)-(14)项、(18)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1.2除投标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
(9)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投标服务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要求的;(7)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4)投标文件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投标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0)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8.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8.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具体评分细则: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服务两部分(满分100分)。19.评审办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分值 | |
Ⅰ |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 1、投标报价 | 10 |
Ⅰ |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 2、商务评价 | 10 |
Ⅱ | 服务部分(满分80分) | 1、服务方案 | 70 |
Ⅱ | 服务部分(满分80分) | 2、服务承诺 | 10 |
类别 | 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报价分 | 10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评价15分 | 业绩情况 | 15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投标截止日2022年08月02日,提供的业绩为2018年01月01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提供1份得3分,满分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水平65分 | 服务方案 | 30 | 投标人根据以往相关监测工作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列明拟派项目组人员的相应职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的详细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对采购方需求的针对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和比较。优秀的得30分,良好的得20分,一般的得10分,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水平65分 | 人员配置 | 20 |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及技术水平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分;提供人员配备专业化程度、技术水平等,优秀的得20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或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任意两个月缴费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技术水平65分 | 设备配置 | 15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相关仪器设备配置的合理性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设备配置种类丰富合理,设备配置对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满足情况。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9分,一般的得3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
服务承诺10分 | 服务承诺 | 10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可行,且优于其他供应商服务承诺的进行综合评定。横向比较,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或未提供不得分。 |
21.中标通知20.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七、定标
八、授予合同21.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备案。(所有合同必须胶装成册,活页装订不予备案)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签订合同
22.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2.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3.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串通投标的情形九、其他22.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24.废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1、收取对象:采购人25.中标服务费(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4.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服务类)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采购日期:中标人(乙方):采购人(甲方):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合同编号:XNLB-2022-003采购项目编号: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
1.招标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ⅹ月ⅹ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4.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承诺 |
大写:小写: | ||||
优惠条件:无 |
乙方应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且在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要求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报价依据。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后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大写):元。四、付款方式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甲方应当在服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服务期限内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调整,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属于乙方责任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时间、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六、违约责任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10%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经甲方验收合格无异议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八、知识产权: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七、不可抗力3.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争议解决九、其他约定:
联系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备案时间:2022年月日负责人或经办人:采购代理机构: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投标函附件1:投标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包号: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年月日
投标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地址:性别:年龄:民族: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承诺函附件4:投标人承诺函年月日投标单位:(公章)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关于贵方年月日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7、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二、参加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投标单位:(公章)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六、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近半年内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证明附件9:投标保证金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我方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西宁市领标公招(服务)2022-003)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以汇款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加盖公章) |
投标人:(公章)投标包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符合性审查部分)投标文件
单位:人民币(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0:报价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
6、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报价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异议。5、投标总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4、除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3、“服务期限”是指该项目的具体服务期限。2、投标总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械、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
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2022年08月02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名称:(公章)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公章)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致:西宁市领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16:项目管理及服务方案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做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5: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1:人员配置表本部分内容是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对其投标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包括1、针对本项目有详细设计管理方案,方案要达到专业化、实务化的要求,措施及相关承诺以及相关设备的投入及保障情况。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自主编写,格式自拟,以便评审。
项目工作人员总数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资质证书) | 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附件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上表可自行延长。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 |||||||
职务 | 职称 | |||||||
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内容 | ||||||||
主要成果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主要成果 | 2 | |||||||
主要成果 | 3 | |||||||
主要成果 | 4 | |||||||
主要成果 | 5 | |||||||
技术职称(资质证书) | ||||||||
获奖情况 | ||||||||
备注 |
(一)投标要求第五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请附身份证、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2.报价说明1.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服务。1.2投标报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说明
4.1.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4.商务要求3.3服务要求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2招标文件中若有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1招标文件在服务要求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服务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服务要求一览表中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服务质量不能低于招标要求。3.重要指标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青海省林、草、园地分等定级项目项目3个分包子项目的承担单位,一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结合全省森林草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森林“一张图”数据、土壤调查数据,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分析林地、草地和园地图斑、分布情况及现状,在全省范围开展分等工作;二是选取林地(囊谦县、门源县)、草地(格尔木市、玛多县)及园地(德令哈市、共和县)分布总量和地类较全的市县,依据国家和试点地区成果为技术指导,开展定级工作。为全省建立定级工作标准和程序,培养技术力量,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果经验。在此基础上各地组织完成定级定基准价工作。1.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4.3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参与磋商,但为了本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的任务。4.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4疫情影响1.3.质量标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包三:负责格尔木市、玛多县2个市县区域的林草定级试点工作,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技术协作单位。单位需要熟悉掌握园、林、草分等定级规程、通则等相关规定,熟悉评估规程,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包二:负责囊谦县、门源县2个市县区域的林草定级试点工作,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技术协作单位。单位需要熟悉掌握园、林、草分等定级规程、通则等相关规定,熟悉评估规程,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包一:负责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其中包括德令哈市、共和县2个市县园地定级试点,同时作为全省分等定级工作省级技术支撑。单位需要完成或参与过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能够从事自然资源评估工作。1.2各包服务要求
各中标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证按时开展工作。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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