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东预征2024-12号宗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结果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东预征2024-12号宗地项目用地
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结果的公示
根据选聘公告确定的选聘办法和镇党政联席审议会结果,现将本次选定的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选定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监察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898-25886030。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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