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树市上拉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食堂日常
维修维缮项目青海科亿竞谈(工程)2024-09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玉树市上拉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食堂日常维修维缮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科亿竞谈(工程)2024-0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742627.38元 |
最高限价 | 742627.38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5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条件: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 月22日(北京时间) 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文件售价 | 0 元/份(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线上通过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人:玉树市上拉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 联系人:巴桑成林 联系电话:0976-7812332 联系地址:玉树市上拉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科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富兴花园小区7号楼二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02551167 |
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小写)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收款行名: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科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701 2010 0024 6074 2.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0天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线上递交 (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谈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答疑澄清 |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答疑澄清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澄清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响应文件开启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谈判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政采云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其他事项 |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和《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4、谈判供应商解密和最终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最终报价。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
青海科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