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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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现就宁夏分行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宁夏分行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028F24120042)。二、项目简介采购内容:宁夏分行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3年中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服务项目结算费率最高限价(不含税)三年预估汽车分期投放额(亿元)备注汽车分期1.89%3.61.项目结算费用=汽车分期外包服务费用-合规性考核扣费-投诉考核扣费-提前还款扣费。2.汽车分期外包服务费用=当季汽车分期投放额*结算费率三年预估汽车分期投放额为招标人根据历年及未来情况做出的评估,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订单、不承诺授予的采购数量、总金额。注:两家供应商可在成功营销汽车经销商后分别选择与分行营业部、兴庆、金凤、西夏、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贺兰、永宁10家经营行开展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业务。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七)投标人成立时间1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95号903室。领取方式:以邮件形式免费领取。联系人:芮先生,电话:0951-2971521,邮件:ruichunnx@abchina.com。五、有关要求报名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uichunnx@abchina.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投标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2月13日16点前发送至ruichunnx@abchina.com(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宁夏分行信用卡汽车分期合作商引流服务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七、开标及投标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点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及投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95号农业银行1508会议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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