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零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零星材料采购 |
包1:水电、土建、五金等各类材料供应 |
200 |
3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包2:门窗、栏杆、扶手等维修更换 |
120 |
2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
1.本项目采取“单投单中”原则,各投标人只能选择相对应的分包进行投标,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分包号和分包名称。
2.本项目实行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在填报折扣率时,须填报一个综合折扣率(即各分包中无论多少种类的产品均只有一个折扣率)。
3.各分包的最高限价为累计结算总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按照投标人报价折扣率和实际数量执行,且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或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http://ztbzx.cqu.edu.cn)下载招标文件、补遗(如有)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投标人代表可携带该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六)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特别注意: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的采购公告。
2.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各投标人汇款时,请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请勿擅自删减或改动。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特别注意:若发布了澄清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以最后一次发布的澄清文件软件版本为准重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63627106。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大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5106628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65451822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2-3
零星材料采购 |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户名 | 开户行 | 保证金账号 |
02 | 零星材料采购(包2:门窗、栏杆、扶手等维修更换)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06115417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177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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