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4121
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1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00万元
采购需求:对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进行系统升级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至 00,下午00 至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 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
注:本项目通过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 / 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 / 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
3、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 / %(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
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 176 号
联系方式:0557-3028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526号2#楼第八层
联系方式:1870557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慈航
电 话:18705571588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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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审核2024-09-03 16:32:00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