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8-w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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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手操灯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3-JH18-W104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手操灯光教学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18-W104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技术要求
1
灯光阵列系统

1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山东省青岛市需方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1.1
灯光阵列A

1
1.2
灯光阵列B

1
1.3
辅助灯箱支架

1
1.4
安装座

1
1.5
系留索具

1
1.6
平台小车

1
2
灯光控制系统

1
2.1
主控制箱

1
2.2
手操控制器

1
2.3
电源箱

1
2.4
中间灯驱动箱

1
2.5
辅助灯驱动箱

1
3
教员控制台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技术要求
(一)硬件要求
1.灯光阵列系统
灯光阵列系统主要实现系统组装功能,具体实现灯光阵列的安装及系留,并作为通电检查和故障模拟的控制对象。主要包括灯光阵列A、灯光阵列B、辅助灯箱支架、安装座、系留索具和平台小车几部分。
灯光阵列A包括中间灯箱和辅助灯箱两部分,主要作为通电检查和故障模拟的控制对象,用来开展通电检查练习和故障排查练习。灯光阵列B包括中间灯箱和辅助灯箱两部分,主要用来开展系统组装练习。辅助灯箱支架主要用来支撑辅助灯箱。安装座是灯光阵列A和灯光阵列B的安装基础。系留索具用来固定中间灯箱和辅助灯箱。平台小车用来固定安装座,并为系留索具提供系留座。
2.灯光控制系统
灯光控制系统主要实现通电检查功能,对中间灯和辅助灯进行控制,具体包括主控制箱、手操控制器、电源箱、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5个控制箱。主控制箱的主要功能是一方面接收手操控制器的控制口令对灯具进行控制,上传灯具的状态信息至手操控制器;另一方面上传灯具的状态信息及操作信息至教员控制台。手操控制器的主要功能是对中间灯和辅助灯进行开关、闪烁和调光控制,通过控制手柄点亮相应工位的中间灯,并通过状态显示屏显示灯具的状态信息。电源箱的主要功能是将外部220V交流电转换为24V直流电,为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的驱动单元提供电功率。中间灯驱动箱的主要功能是向中间灯供电,驱动中间灯点亮;根据调光旋钮设定的光强档位,将中间灯的亮度调节到对应的光强档位;对中间灯的状态信息进行检测,并上报至手操控制器状态显示屏进行显示,如出现故障,进行相应的故障提示。辅助灯驱动箱的主要功能是向辅助灯供电,驱动辅助灯点亮;根据调光旋钮设定的光强档位,将辅助灯的亮度调节到对应的光强档位。
3.教员控制台
教员控制台的主要功能是系统工作状态监视、故障状态设置,主要由练习管理软件实现。教员控制台可与主控制箱进行通信,接收主控制箱上报的系统状态信息及操作信息,同时通过软件设置故障,由相应的硬件电路进行模拟。
(二)软件要求
设备软件主要包括灯光阵列监视软件和练习管理软件。
1.灯光阵列监视软件性能要求
灯光阵列监视软件安装在手操控制器,通过左上角的显示屏显示软件界面,主要功能是为操作者提供灯光阵列的状态信息,具体包括以下信息:
(1)中间灯和辅助灯开关信息;
(2)中间灯和辅助灯的光强信息;
(3)中间灯的当前工位信息;
(4)中间灯的故障信息。
2.练习管理软件性能要求
练习管理软件安装在教员控制台,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系统状态监视功能;
(2)故障设置功能。
(三)系统总体性能要求
本教学设备主要指标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手操灯光教学设备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总体要求
1.设备应至少包含灯光阵列系统、灯光控制系统和教员控制台三部分。
2.外接电源为AC220V/50Hz。
灯光阵列系统:主要由灯光阵列A、灯光阵列B、辅助灯箱支架、安装座及系留索具等组成。其中灯光阵列A作为通电检查和故障模拟的控制对象,用来开展通电检查练习和故障排查练习;灯光阵列B主要用来开展系统组装练习。
1
灯光阵列A
▲1.中间灯箱外形尺寸长×宽×高为350mm×360mm×2265mm(±5%),左(右)辅助灯箱外形尺寸长×宽×高为1670mm×175mm×850mm(±5%)。
▲2.中间灯、辅助灯的布局、数量、发光颜色符合图2要求。
1

2
灯光阵列B
▲1.灯光阵列B外形尺寸与灯光阵列A相同。
★2.中间灯箱的重量为50kg±5%,左(右)辅助灯箱的重量为30kg±5%。
1

3
辅助灯箱支架
1.外形结构要求为,尺寸长×宽×高为2840mm×300mm×1430mm(±5%)。
2.重量为25kg±5%,横向支架两臂为套筒式折叠结构,可垂直向下折叠。
1

4
安装座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680mm×350mm×450mm(±5%)。
2.重量为25kg±5%,带有中间灯箱支架安装孔和辅助灯箱支架安装孔,能够为灯光阵列提供稳定的安装基础。
1

5
系留索具
1.中间灯箱的系留索具至少1根,从后侧固定中间灯箱。
2.辅助灯箱系留索具至少4根,每侧至少各2根,分别从前后两侧固定辅助灯箱。
1

6
平台小车
1.能够固定安装座,承受灯光阵列系统的重量。
2.配有能够为辅助灯箱系留索具系留的系留座。
3.配有轮子,方便移动。
1

灯光控制系统:主要包括主控制箱、手操控制器、电源箱、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其中,手操控制器是操作终端,主控制箱是控制核心,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分别受主控制箱的控制口令驱动中间灯和辅助灯,电源箱为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内的驱动元件提供电功率。
1
主控制箱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480mm×400mm×750mm(±5%)。
2.操作显示面板中,“供电电源”指示灯为白色,“停止”按钮为红色带灯按钮,“开启”按钮为绿色带灯按钮,“安装模式选择”旋钮为三档选择旋钮。
3.内部通过西门子S7-1500系列PLC进行控制。
▲4.能够接收手操控制器的控制口令对灯具进行控制。
(1)能够实现中间灯和辅助灯的开关控制。
(2)能够实现中间灯和辅助灯的10级调光控制。
(3)能够实现中间灯和辅助灯的闪烁控制。
5.能够上传灯具的状态信息至手操控制器和教员控制台。
1

2
手操控制器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500mm×400mm×850mm~1530mm(±5%),高度可调节。
2.操作显示面板主要包括以下开关和指示灯:“电源”开关、“中间灯”开关、“辅助灯”开关、“闪烁选择”开关和“调光模式”开关都为上下拨动式开关,“故障应答”按钮、“显示界面切换”按钮和“显示模式切换”按钮均为蓝色带灯按钮,“系统运行”指示灯为绿色,“电源”指示灯为白色,“黄色中间灯调光”旋钮、“红色中间灯调光”旋钮和“辅助灯调光”旋钮均为10档选择旋钮。
3.能够对中间灯和辅助灯进行开关、闪烁和10级调光控制。
▲4.控制手柄在垂直方向范围内设置21个工位(每相邻的3个中间灯亮起为1个工位),可通过控制手柄点亮相应工位的中间灯。
5.灯光阵列监视软件能够直观显示当前中间灯和辅助灯开关信息,点亮灯具的颜色与实际灯具的发光颜色相一致。
6.显示屏由西门子触摸屏实现,灯光阵列监视软件能够显示黄色中间灯、红色中间灯和辅助灯当前的光强档位。
7.灯光阵列监视软件能够利用数字直接显示中间灯的当前工位信息(工位信息具体显示为+10~-10,其中最上方工位显示为+10,中间工位显示为0,最下方工位显示为-10,依次排列)。
8.灯光阵列监视软件在软件界面上具备中间灯的故障提示功能。
1

3
电源箱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570mm×350mm×540mm(±5%)。
2.电源箱前后两侧通过卡扣对箱体进行封装,前、后两个侧面无任何按钮、指示灯及航插,操作面板位于侧面。其中,“供电电源”指示灯为白色,“启动”按钮和“停止”按钮分别为绿色和红色带灯按钮,并且左右两侧上部各设计一个把手,方便搬运。
3.能够为中间灯驱动箱和辅助灯驱动箱的驱动元件提供电功率。
1

4
中间灯驱动箱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为570mm×350mm×540mm(±5%)。
2.中间灯驱动箱前后两侧通过卡扣对箱体进行封装,前、后两个侧面无任何按钮、指示灯及航插,操作面板位于侧面。其中,“供电电源”指示灯为白色,“启动开关”旋钮为两档选择旋钮,并且左右两侧上部各设计一个把手,方便搬运。
3.能够向中间灯供电,驱动中间灯点亮。
1

5
辅助灯驱动箱
1.外形尺寸与中间灯驱动箱相同。
2.操作显示面板与中间灯驱动箱相同。
3.能够向辅助灯供电,驱动辅助灯点亮。
1

教员控制台:主要进行故障模拟和状态信息显示,一方面可以通软件界面设置典型故障,然后通过设备硬件来模拟故障现象,同时也可通过软件消除故障;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软件界面同步显示设备的状态信息。
1
教员控制台
▲1.硬件指标:CPU至少支持4线程稳定运行,主频不小于2.6GHz;内存至少8G;硬盘至少500G。
★2.能够模拟典型故障现象,模拟的故障至少包括以下几种典型故障:
(1)某个单灯不亮(可模拟故障单灯数量≥5个);
(2)每个工位都有1个中间灯不亮;
(3)某一类辅助灯都不亮;
(4)中间灯都不亮;
(5)辅助灯都不亮;
(6)中间灯和辅助灯都不亮。
3.能够接收主控制箱上传的系统状态信息。
4.具备系统状态监视界面,能够显示各控制箱柜的状态信息。
▲5.具备故障设置界面,能够通过软件设置典型故障。
1


(四)可靠性、维修性与安全性要求
1.可靠性需求
为保证设备性能的稳定,对元器件选择的输出功率、耐压范围等要有一定的裕度,并且选用的器件应满足可靠性指标或经过试验、应用证明;对选择的元器件进行降额设计;应尽量简化电路设计,降低电路的复杂程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等。
2.维修性需求
(1)元器件、模块等在设备的布局、安排合理,方便加工和维修操作;
(2)尽量采用标准件、通用件,易于更换;
(3)标识应统一、明确、清晰,利于维修;
(4)采用定期检查和保养,减少预防维护和排除故障维修和工作量和时间,尽量节约维修和保障资源。
3.安全性需求
将安全性设计始终贯穿整个过程,结构安全性设计应采用易于操作且防差错方式,并且尽可能简化结构。
注意:关键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所有★技术参数,★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或技术支撑等材料。重要指标参数以▲标记。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需方指定地点 。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3.交货方式: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交货。
(二)售后服务
★1.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12 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定位排除服务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3.随产品提供的保障设备和工具应满足维护/维修的需要,且应通用,减少专用设备的数量。应编制配套的保障设备和工具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供。
应根据元器件、操作部件使用频次进行损耗的分析,并提供备品与备件。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维修 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8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5.系统研制、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应在15天内完成详细技术方案设计,经采购单位组织评审通过后,继续履行合同;如技术方案评审不通过,供应商应当在10天内完成修改,由采购单位组织第二次评审,通过后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二次评审仍然未通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供应商在详细技术方案中明确月度任务,每月应按照详细技术方案中设置的时间节点完成月度任务,采购单位进行月度检验,月度指标不能完成的,供应商可有1次限期整改机会,15天后进行第二次检验,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计,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供应商每两周向采购单位发送工作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硬件设备功能实现数、软件功能实现数或功能点实现数等。
7.供应商交付前完成出厂验收,并提供出厂验收记录。
交付的产品及文档资料完成齐全,符合产品交付清单要求后,由采购单位组织系统的验收测试。
验收测试过程按照采购单位编写的测试大纲逐项测试。通过和改进后通过的测试项目数/应测试项目总数为100%,且系统功能覆盖率为100%,无造成系统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满足上述测试条件则测试通过,否则测试不通过。
验收测试通过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专家采用会议方式验收。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将货物全部运达指定地点后,提交 60% 货款物资的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 60% 货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提交 剩余40%物资发票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 40% 货款。
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提交  技术方案  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 30% 货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 完成项目,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后 ,提交  项目验收合格  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 70%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 5% 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六)编目赋码和打码贴签
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物资交付前,按照合同明确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提供物资编目数据、使用编目码、实施打码贴签,并提供必要凭证,作为结算依据。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至(五)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七、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hjhdcgspang@qq.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助理
电    话:0535-6635393,18105352098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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