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4.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3008
预算金额124.87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新河农场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391-6338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Y-ZB-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24.874081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新河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248740.81 元,一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项目 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 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 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 干规定(试行)》及建设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 3.5 条和第 3.6 条以开标当日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为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领取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 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3008
2、项目名称:河南省新河农场修建车行道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48740.81 元
最高限价:1248740.81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河南省新河农场车行道施工。本工程道路位于河南省新河农场园区 内部,本道路全长 425.8m。本次仅设计雨水 1 条,雨水管位于道路南侧、东侧 2.0 米,雨 水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经既有检查井排入城市管网。
5.2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工期:35 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项目 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 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 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 干规定(试行)》及建设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第 3.5 条和第 3.6 条以开标当日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领取磋商文件
3、现场获取
4、售价: 0 元
注: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 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其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留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 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留复印件))
特别提醒:以上证件均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 求的不予接受。
2)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 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应自负风 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 五个工作日。
2、本项目所有变更、答疑、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公告相同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河南省新河农场
联系地址:焦作市映湖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23898357
2、名称: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1-6338999 1813777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1-6338999 18137778122
河南省新河农场
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河农场
地 址:焦作市映湖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23898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 569 号—10 附 01 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91-6338999
电子邮件: zhongyu 10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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