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年第40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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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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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 (2024)-5号 |
中山区东港区,港隆路以南,珠光街以西,长江东路以北、珠宝街以东。 |
23525.25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居住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约67680平方米(含设备用房,不含地下、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
2.88以下(含设备用房,不含地下、半地下车库面积) |
15784.6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联系电话:0411-39014467),其他服务网点请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土地交易办事指南中查询。申请人取得数字认证证书后须在CA数字证书备案申请版块中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咨询电话:19969392912)。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5日11时至2024年8月12日15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中的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大连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申请登记,并于2024年8月12日15时前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等文件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与《挂牌出让文件》同时下载取得的其他文件主要为有关部门告知事项,具体事项由出具文件的部门负责并解释。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4年8月12日17时前登录大连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联系人:裴蕾,联系电话:0411-65851215),并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8月4日9时至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八、该宗地周边主要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周边配套情况图。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于 瑞 联系电话:0411-84365317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裴 蕾 联系电话:0411-65851215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