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世纪大道黑桥档提标改建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2gc2023sz108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陶吉0553-882804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景友18255371098
中标公司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章双龙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世纪大道黑桥档提标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3SZ108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30523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世纪大道黑桥档提标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3SZ108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吉 0553-882804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葛景友 182553710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4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58 | |
项目总监 | 章双龙 | |
证书编号:0077145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世晟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58 | |
项目总监 | 胡灿 | |
证书编号:610104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58 | |
项目总监 | 干源磊 | |
证书编号:34015817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翰源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监理员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经评审,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世晟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永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同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建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东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12家投标单位总得分、报价得分、信用得分均相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4.4条款,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抽取确定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世晟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芜湖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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