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星沙产业基地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资产收益,同时保障企业入住员工的基本生活配套,将产业工人服务中心 4-10 层,合计 77 套房间出租给园区企业,用于企业员工宿舍。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30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好。
2. 交货地点:星沙产业基地内红枫路以南龙井路以西。
五、服务标准:
为保障故障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服务承诺,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成交人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其他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招标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货物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报告、办理完结算后,付至货款结算总额的95%;其余货款结算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成交人优质提供质保服务后,予以无息付清。达到每次付款条件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履行付款审批手续,自审批完成后14日内付清当期款项。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材料购置及服务,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维护期或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资产收益,同时保障企业入住员工的基本生活配套,将产业工人服务中心 4-10 层,合计 77 套房间出租给园区企业,用于企业员工宿舍。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30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好。
2. 交货地点:星沙产业基地内红枫路以南龙井路以西。
五、服务标准:
为保障故障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服务承诺,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成交人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其他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招标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货物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报告、办理完结算后,付至货款结算总额的95%;其余货款结算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成交人优质提供质保服务后,予以无息付清。达到每次付款条件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履行付款审批手续,自审批完成后14日内付清当期款项。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材料购置及服务,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维护期或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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