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段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计划服务期限 | 资格审查条件 |
YDZX标 | 新增用地 专项咨询 服务 | 本次招标共设置1个标段,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 ()新增用地勘测定界 (二)新增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 (三)新增用地耕地耕作层剥离再 利用方案编制 (四)新增用地土地征收事项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五)新增用地报批组卷 (六)为取得新增用地批复所必须 开展的其他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工作量 以合同文件及发包人指令为准。 | 暂定20个月 | 资格审查条件详 见附录1至附录 5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合法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3)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业绩最低要求 |
在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 (1)2 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2)2 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工作; (3)2 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 划方案编制工作;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广东省)的投标资格 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 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成员不适用);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 员 | 数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测绘类或规划类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 员)职称; (2) 担任过至少 1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勘测定界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
人 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 质 要 求 |
技术人员 | 6 | 具有测绘类或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 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 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式 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 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 了联合体牵头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 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 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 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 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 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 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 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3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10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 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 少于 3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 3 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 3 个 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的 3 个下浮率 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 YDZX 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600742 元,下浮率范围为 0%~3%(含界值)。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 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 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 分 | 对本咨询服务 项目的理解和 总体思路 | 10 分 | (1)对本咨询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了 解全面、准确,实施总体布置规划、实 施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8.0~10.0 分;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实施总体布 置规划、实施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6.0~8.0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6.0 分。 |
对本咨询服务 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 的理解及其对 策措施 | 15 分 | (1)对本咨询服务项目重点、难点和 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 身优势,制定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得 12.0~15.0 分; (2)对本咨询服务项目重点、难点和 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实施方案与技 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9.0~12.0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9.0 分。 | |||
咨询保证措 施、进度保证 措施 | 10 分 | (1)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 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拟采取预防保证措 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得 8.0~10.0 分; (2)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6.0~8.0 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6.0 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满分 20 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 差率×100×D1;D1=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 差率×100×D2;D2=0.3。 注: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舍五入”。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3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18 分,在此基础上,近 5 年: (1)每增加承担过1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土地勘测定界 项目,加 0.7 分,最高加 4.2 分; (2)每增加承担过1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用地报批服务 项目,加 0.7 分,最高加 4.2 分; (3)每增加承担过1项交通类线性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加 0.6 分,最高加 3.6 分。 注:业绩认定原则与投标人须知附录2备注相同。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履约 信誉 | 5 分 |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 5 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 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次。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 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 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正式约谈是指从业单位的企业法人因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履 约或招标投标等问题,被上述单位约谈的情形。行政处罚要以 上述单位正式发文为依据,以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正式约谈要 以上述单位的书面通知和约谈会议纪要为依据,时间以约谈会 议纪要发文时间为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正文内容修 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 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 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 确定。 |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 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 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参见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 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 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 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2.2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 3.2.2 项细化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主要人员、技术能力 (如有)、履约信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 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 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值 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9 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 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 1 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 2 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 1 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 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 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 1 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依次按照以下流程): (1)对比上述出现技 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 最高分一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 1 名评委评分。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7 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 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 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计算算术 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 位“四舍五入”。 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4.2 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 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 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 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4.2~3.4.5 条款不适用。 |
3.6.1 | 3.6.1 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3.6.2 | 增加 3.6.2 项: 3.6.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 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 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 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正文第 3.9 款增加 3.9.3~3.9.8 项: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各 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 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 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 选人,以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 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 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 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 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 标人重新招标。 3.9.7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 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9.8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 3 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 1.4.3 项、1.4.4 项、1.12 项、3.2 项、3.4 项、3.5 项、3.6 项、4.2 项、10.3 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手机)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登记标段 | |
投标登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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