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
预算金额183.21万元
招标公司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开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7131597000
中标公司河南顺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8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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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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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赵公远、李莉、蔡秀焕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一标段27375元,二标段:207元; | |||||||||||||||||||||||||||||||||||||||||||||||||||||
收费金额:27,582.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监督部门 杞县财政局采购办 杞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彭庄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路南 | |||||||||||||||||||||||||||||||||||||||||||||||||||||
联系人: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325875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 |||||||||||||||||||||||||||||||||||||||||||||||||||||
联系人:朱女士 | |||||||||||||||||||||||||||||||||||||||||||||||||||||
联系方式:171315970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 |||||||||||||||||||||||||||||||||||||||||||||||||||||
联系方式:17131597000 |
- 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施工 8.24.docx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施工 8.24.docx
- 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监理 8.24.docx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监理 8.24.docx
标段:第1标段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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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目录日期:二○二二年八月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确认
我单位拟建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委托
虫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我单位确认代理单位编制的招
标文件。
建设单位(业主):
公章
我单位受建设单位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负
责(代理)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现完成招标文件
编制工作。本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编制,无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条款,且发出的所有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5第六章图纸1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第三章评标办法3第二章投标响应人须知8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凭CA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并于2022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16
最高限价(如有):1850665.86元4、预算金额:1850665.86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1标段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 1832165.86 | 1832165.86 |
2 | 第2标段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监理 | 18500.00 | 18500.00 |
第2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的全部工程监理任务,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5.2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第2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监理;第1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施工;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5、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5.4质量要求:合格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5.3计划工期:第1标段:30日历天;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1标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1)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第2标段:(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地点:凭CA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1.时间:2022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二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时间:2022年09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尹女士地址:彭庄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路南名称: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联系电话:17131597000联系人:朱女士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71-23258758
第二章投标响应人须知联系电话:0371-286669794.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采购办电话:17131597000项目联系人:朱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彭庄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路南联 系 人:尹女士联系方式: 0371-2325875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7131597000 |
3 | 项目名称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 |
4 | 建设地点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9 | 工 期 | 30日历天; |
1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
14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15 | 分包 | 不允许 |
16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未在当地招投标监督部门申请变更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 硬件特征码与其它公司一致的。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17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澄清补充等 |
1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09月0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
19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20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21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3 | 是否电子招标 | 是 |
2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5 |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 |
2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二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27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28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评标 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评标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后从省级财政部门组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 注:业主专家由招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名 |
30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金额的1.5%。(不含税)。 |
31 | 招标控制价 | 大写:壹佰捌拾叁万贰仟壹佰陆拾伍元捌角陆分小写:1832165.86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32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进行理解。 |
33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34 | 质疑或异议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
35 | 综合服务费 | 由中标人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 |
36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是;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
37 | 其它 |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 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在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二次),均在系统内完成。2、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函”与电子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电子系统中为准。3、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前后不一致得以投标须知为准。 |
38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39 | 未尽事宜 |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3.1本次建设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3磋商内容、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竞争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4.1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4.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二、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招标人)或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因投标人失误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3.磋商费用2.1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应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4.1.4《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4.1.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动4.4供应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磋商内容及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投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由供应商(投标人)自己承担。4.3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1供应商(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供应商(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6.磋商的语言与计量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3在采购需求明确以后,采购人(招标人)会依据磋商会议纪要及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变动。磋商文件的变动主要包含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并将磋商文件的全部变动内容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投标人)。5.2如供应商(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内容有异议,需在截止时间5日前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将进行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5.1条执行。
(2)磋商函附录;(1)磋商函;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7.2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响应文件的编写
(8)资格审查资料;(7)项目管理机构;(6)施工组织设计;(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3.1供应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服务工作难易程度、复杂性,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主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填报;8.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8.2本次磋商不接受采购人(招标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8.1供应商(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招标人)给出的资料填报磋商价格。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8.磋商价格(9)其他资料;
(2)供应商(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废标条款: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招标人)。9.1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证明供应商(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2.响应文件中如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供应商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1.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投标人)不与采购人(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3.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递交12.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要求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2开标程序14.1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投标人)可以线上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3.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1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1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15.竞争性磋商五、竞争性磋商和评审投标人对开标会议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4.3开标异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6.3磋商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和评审。16.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6.1采购人(招标人)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招标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16.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15.2采购人(招标人)不接受供应商(投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1资格性检查17.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评审程序16.5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6.4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线上形式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线上形式作出。供应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线上提交。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系统线上提交的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澄清有关问题17.1.3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1.2符合性检查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招标人)代表确认。18.1磋商小组将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分别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投标人)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投标人)授权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18.磋商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17.3算术更正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相应数量供应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18.5最终报价(二次报价)18.4供应商(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线上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投标人)。
21.保密20.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人)的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比较与评价
(项目名称)招标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响应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磋商小组负责人:(签字)......2.1.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招标磋商小组: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二:问题的澄清年月日
投标响应人名称:.....2.1.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其它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注:所有证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磋商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工 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其他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 | ||||||
注:所有投标人均在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打分环节。 | |||||||
2.2.3(1) | 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 内容完整性、科学性和编制水平(0-2分) |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2分)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10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0-10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0-5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5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含扬尘治理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理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0-5分) | ||||||
工期保证措施(0-5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5分)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5分)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0-5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5分)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0-4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4分) | ||||||
风险管理措施(0-4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4分) | ||||||
2.2.3(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磋商最终报价得分 (30分) | 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 ||||
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最终磋商报价折扣原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磋商价格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及排序。 | |||||||
2.2.3(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五大员证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全的得5分,每缺一证扣1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企业业绩(4分) | 投标人自 2019年 08月 0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 4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服务承诺(11分) | 1、对按时完工、连续施工等承诺(0-2分);2、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0-2分);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 (0-5分);4、其他实质性的承诺(0-2分); | ||||||
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标得分。2、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对所响应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5、所投小微企业服务报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合计×(1-3%) 所投监狱企业服务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服务合计×(1-3%)。6、所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服务报价=所投监狱企业服务报价合计×(1-3%)。7、响应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中小微型企业。8、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
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预算书;(6)大修方案;(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
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
二、参照招标图纸相关要求。一、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见附件)第六章图纸(见附件)
标段: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项目名称)第标段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愿意以(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完成本项目的相应工作。同时做出以下声明:致:(采购人)一、磋商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响应人:(盖单位电子章)
6.我方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支付相关费用。5.我方承诺不泄露磋商活动中获取的项目信息、商业秘密。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我方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二、磋商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项目名称 | |||||||
标 段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投标范围 | |||||||
工期 | |||||||
质量 | |||||||
磋商有效期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级别 | 注册 编 号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级别 | 证书编号 | ||||
其他说明 |
单位性质:投标响应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特此证明。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附: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六、施工组织设计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一:附件六:临时用地表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二: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施工总平面图附件五: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件四: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七、项目管理机构临时用地表附件六: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用途 | 面积(m2) | 位置 | 需用时间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我(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放弃投标资格,若成交,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致:(采购人)(三)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或执业证、身份证。(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执业资格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职称 | 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二)承诺书(格式自拟)(一)服务承诺九、其他资料备注:本表后应附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项目管理机构中已有的材料可不用在此处重复放置。
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三)供应商反商业贿赂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符合者可不提供此附表):(四)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不符合者可不提供此附表):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日期:
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不符合者可不提供此附表):注:成交人的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成交人的本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
标段:第2标段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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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日期:二○二二年八月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确认
我单位拟建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委托
虫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我单位确认代理单位编制的招
标文件。
建设单位(业主):
公章
我单位受建设单位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负
责(代理)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现完成招标文件
编制工作。本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编制,无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条款,且发出的所有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第二章投标响应人须知7
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75一、项目基本情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凭CA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并于2022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
5、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1850665.86元4、预算金额:1850665.86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1标段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 1832165.86 | 1832165.86 |
2 | 第2标段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监理 | 18500.00 | 18500.00 |
5.3计划工期:第1标段:30日历天;第2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的全部工程监理任务,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5.2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第2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监理;第1标段: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施工;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5.4质量要求:合格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②、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1标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1)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第2标段:(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2.地点:凭CA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1.时间:2022年08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时间:2022年09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二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联系方式:0371-23258758联系人:尹女士地址:彭庄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路南名称: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联系电话:17131597000联系人:朱女士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响应人须知联系电话:0371-286669794.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采购办电话:17131597000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杞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彭庄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路南联 系 人:尹女士联系方式: 0371-2325875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联 系 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7131597000 |
3 | 项目名称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 |
4 | 建设地点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招标范围 | 河南金杞大蒜仓储物流园区供配电工程的全部工程监理任务,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
9 | 工期要求 |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1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
14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15 | 分包 | 不允许 |
16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澄清补充等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5 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
18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19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20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方式 |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3 | 是否电子招标 | 是 |
2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 响应文件中如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响应人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5 | 递交投标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2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 11楼开标二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27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2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 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 评标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名 |
30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按中标价的1.5%收取,税金另计;2、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
31 | 招标控制价 | 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32 | 综合服务费 | 中标人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 |
33 | 付款方方式 | 双方合同协商。 |
34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进行理解。 |
35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36 | 其它 | 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前后不一致得以投标须知为准。 |
37 | 质疑投诉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 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发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
38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39 | 未尽事宜 |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1.3磋商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项目地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资质条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4.1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竞争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2)项目总监: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4.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二、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招标人)或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因投标人失误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3.磋商费用2.1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应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4.1.4《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4.1.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3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3在采购需求明确以后,采购人(招标人)会依据磋商会议纪要及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变动。磋商文件的变动主要包含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并将磋商文件的全部变动内容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投标人)。5.2如供应商(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内容有异议,需在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5.1条执行。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动4.4供应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磋商内容及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投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由供应商(投标人)自己承担。
7.2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响应文件的编写6.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1供应商(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供应商(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6.磋商的语言与计量
(5)监理大纲;(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磋商函附录;(1)磋商函;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8.1供应商(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招标人)给出的资料填报磋商价格。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8.磋商价格(9)其他资料;(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提供);(7)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承诺书;
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招标人)。9.1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证明供应商(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8.3.1供应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服务工作难易程度、复杂性,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主进行报价;8.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8.2本次磋商不接受采购人(招标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投标人)不与采购人(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废标条款:
1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2.递交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2.响应文件中如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供应商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1.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3开标程序13.1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投标人)可以线上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15.2采购人(招标人)不接受供应商(投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15.1采购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15.竞争性磋商五、竞争性磋商和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6.5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6.4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6.3磋商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和评审。16.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6.1采购人(招标人)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招标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1资格性检查17.1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评审程序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17.3算术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澄清有关问题17.1.3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
18.4供应商(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投标人)。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招标人)代表确认。18.1磋商小组将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分别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投标人)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投标人)授权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18.磋商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19.比较与评价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相应数量供应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18.5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1.保密20.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人)的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名称)招标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响应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年月日磋商小组负责人:(签字)......2.1.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招标磋商小组:编号:问题的澄清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响应人名称:.....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项目总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信用查询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其它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注:所有证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磋商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磋商范围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工期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注:所有投标人均在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打分环节。 | |||||||
2.2.3(1) | 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监理大纲) | 保证旁站监理实施(3分) | (1)设置工程旁边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包括各关键部位(0-1分)(2)旁站监理措施详细(0-2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8分) | (1)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措施(0-2分)(2)质量事前控制措施(0-2分)(3)质量事中控制措施(0-1分)(4)质量事后控制措施(0-1分)(5)隐蔽工程验收基本程序(0-2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8分) | (1)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0-2分)(2)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0-3分)(3)进度控制的监理工程措施(0-3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7分) | (1)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2)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0-2)(3)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0-2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6分) | (1)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的措施(0-3)(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6分) |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0-3)(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合理齐全、针对性强(0-3)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6分) | (1)有项目工作协调内容,原则和程序(0-3分)(2)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3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 | ||||||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6分) | 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综合测量尺、计算机、接地摇表设备、仪器齐全者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2.3(2) | 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 磋商最终报价得 分 (30分) | 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 ||||
2.2.3(3) | 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 | 监理人员专业、职称、年龄、结构情况(7分) | ①专业人员配备(3分)专业工种配备齐全的得3分;专业工种配备基本齐全的得1分;②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4分)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以高、中级职称为主,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得4分,否则,视情况扣1~2分。 | ||||
服务承诺(10) |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0-4分)(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0-3分)(3)项目保修期内、外服务承诺(0-3分) | ||||||
企业荣誉(3分) | 投标人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 ||||||
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2、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对所响应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5、所投小微企业服务报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合计×(1-6%) 所投监狱企业服务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服务合计×(1-6%)6、所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服务报价=所投监狱企业服务报价合计×(1-6%)7、响应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中小微型企业。8、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1)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鉴于发包人已委托监理人为项目工程第监理合同段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人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本协议书由(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简称“监理人”)为另一方共同订立。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参考格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工程监理范围(6)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码:。(5)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3)工程地址:;(2)工程名称:;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1.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元(¥);四、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期: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个月,施工阶段监理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个月)。三、监理服务期监理范围:。
(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六、下列文件是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五、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付款方式:。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的折算系数:。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7)监理规范;(6)工程专用规范;(5)合同通用条款;(4)合同专用条款;(3)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八、监理人基于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服务。七、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9)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8)技术规范;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全称)(盖章)监理人:(全称)(盖章十、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编:邮编: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监理人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向委托人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先向委托人报告。(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其他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调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四条监理范围6.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经济合同和协议。5.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说明、标准图集、设计变更等);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规划要点及标准;2.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⑷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施工规范、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施工;⑶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并提出审核意见;⑵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⑴协助业主签定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工作内容如下:监理阶段为阶段监理,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协调管理。
1.本工程有关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文物勘察,地下管线资料各一份。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⑻控制施工进度,核验完成工作量,签发付款凭证.⑺控制工程质量、签认隐蔽工程记录,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对签认的质量资料负责,签发停工、复工通知单,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⑹检查工程所使用材料,构配件的材质报告和出厂合格证;⑸调解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的争议;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4.施工图预算及有关本工程的其他经济、技术资料各一份。3.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2.完整的各专业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资料一套。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2.付款方式:1.本工程总投资万元,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经,本工程建设监理费取费费率为%;监理费按元计取(大写:)。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用后,为委托人节约了投资的,应奖励监理人节约造价部份的%。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日报酬/监理服务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响应人:(盖单位电子章)标段: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我方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项目名称)第标段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愿意以(大写)(小写),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完成本项目的相应工作。同时做出以下声明:致:(招标人)一、磋商函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支付相关费用。5.我方承诺不泄露磋商活动中获取的项目信息、商业秘密。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二、磋商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
项目名称 | |
标段 | |
投标人 | |
磋商范围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
工期要求 | |
质量要求 |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 |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响应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特此证明。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五、监理大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附: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七、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自拟)六、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五)承诺书(四)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三)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
服务内容 | |
服务地点 | |
服务起止时间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
服务内容 | |
服务地点 | |
服务起止时间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况 | |
备注 |
(如有时提供)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投标文件中需保留本格式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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