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17日 19: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塔里木歌舞剧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9: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106.205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荣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99952512 |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塔里木歌舞剧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克苏市小南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992656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99952512 |
项目概况
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184-01
项目名称: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62055
最高限价(元):10620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62055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塔里木歌舞剧团
地 址:阿克苏市小南街9号
联系方式:183992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
联系方式:18799952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荣英
电 话:18799952512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歌舞剧团录音棚设备购置及安装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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