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市本级】济南市公安局2024年06月(至)0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济南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06(至)07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 06(至)07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济南市公安局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

(一)门楼牌制作内容核准:根据门楼牌制作规范管理等有关要求,继续对我市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号牌等进行编制制作,形成相关统计台账,作为门楼牌生产的依据。 (二)门楼牌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门楼牌生产的样式、材质、规格等要求,组织门楼牌生产。 (三)门楼牌安装:制定标准门楼牌安装实施计划,在采购人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任务。 (四)门楼牌日常运维:拟定标准门楼牌日常运维机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定稿后组织实施落实。 二、投标人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专业技术和专业安装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投标的厂家必须是投标、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七)具备按时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维护能力; (八)有专业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安装队伍,且具备有两年以上的批量门楼牌制作安装或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九)供应商直接生产、供货、安装,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本企业生产的实物样品; (十)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项目基本要求 该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门楼牌规格种类 门楼牌规格种类包括: 大、中、小、临时、旁(后)门牌,楼号牌、单元号牌、户号牌 (二)门楼牌制作及安装基本要求 1、产品应符合GB17733-2008《地名?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具有二维码标志,二维码采用QR条码符号,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有制作安装本类产品的资质、经验。 3、按规定安装,牢固可靠,位置准确,统一规范,无损坏。 4、在数据打包后,门楼牌制作、安装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良好的维护售后服务,具备特殊情况下应急响应的能力。 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项目地理区域为济南市区(不含平阴、商河)。范围:市中、槐荫、天桥、长清、南山、济阳、起步区、历下、历城、高新、章丘、莱芜、钢城区

150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06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