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陕西建工机施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 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因工程需要现对 支护专业分包 进行招标。为了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管理水平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单位,现依据集团总公司及集团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标。
一、招标须知
1、本次招标方式采用 t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 ,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 1 家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良好信用。
3、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方做出有依据的判断。
4、发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4日下午16:00 分
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4日下午16:00 分
招投标方式:线上采用网上电子平台招投标。各投标人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登录自己单位的账号并按要求完成报名、应答、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人:傅远珍 联系电话:18182536328。
联 系 人:程子萌 联系电话:18089245201。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的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1)投标书资料逾有效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的。(3)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4)未按规定在陕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招标单位组织开标和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比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8、本次招标投标最高限价:1950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五万元整)
二、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五路东南角。
3、招标工程项目简介:拟建场地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五路东南角,基坑深度为-19.8m(主楼-21.8m),基坑周长489.4m。夏中心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工程总造价约2099万元。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预应力锚索施工、钢腰梁制作安装、土钉、挂网喷面工程。
4、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5、招标范围:支护专业分包。
6、工程量清单: 详见清单 (后附)
7、乙方单位概况: (后附:营业执照)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项目计税方式为: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三、招标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计划开工日期及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要求暂定第一阶段4个月,第二阶段(收坡道阶段)75天。
3、安全文明施工: 签订安全协议,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按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满足相关安全及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4、人员配置要求: 班组长2人 。
5、现场机械配置要求:支护施工过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负责所有后果及费用。
6、乙方提供三脚架角钢及各类辅助零星材料。
7、施工工艺流程:
旋喷锚索施工工艺流程
四、结算与支付
1、结算
⑴结算方式: 图纸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而调整。
⑵结算办法:
a.过程结算流程及办法:每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月度结算申请,申报上个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程量,经甲方单位核对确认后,乙方配合甲方履行签章手续,甲乙双方进行月度结算,以此类推。
b.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月度结算,月度结算单须按乙方盖章签字后报甲方确认签字,月度结算单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及最终付款的依据。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月度结算资料,乙方配合甲方上报相应资料后,甲方应在30天内完成对乙方结算的核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办理相应月度结算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单方结算,并将结算结果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d.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同时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一人签字的情况下以上资料文件均不产生效力。未加盖上述印章,仅有人员签字的结算不对任何一方产生效力,视为无效结算或虚假结算。
2、本工程 无 预付款。
3、工程款支付比例及时间: 按70%比例进行支付。合同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使用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汇票和陕建筑信其中任意一种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在付款计划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财务付款手续,财务付款手续办理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且办理完结算,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留结算总价的3%为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税金及发票: 税率 3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次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报价时须响应的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主报价,报价包含税金等全部费用。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报价的其他费用项目应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将按招标文件所有费用已经计取,并已含在投标单价中对待。
3、 报价依据:工程概况及图纸、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综合报价给予简单说明。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约后三到五个工作日,缴纳履约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