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珠段改扩建项目TJ4标项目混凝土加工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1、竞标报价规则
1.1、报价要求:按报价单格式要求填报单价。价格包括180m³/h混凝土搅拌机1台(含操作室)、4个150吨粉仓(脉冲除尘)、混凝土生产加工、维修、保险、燃油费、司机工资、合理的利润等一切费用,具体如下:
(1)材料收发核销及材料上料倒运费、混凝土生产管理费、搅拌机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周转材料费、住宿费、水电费、燃油费用、三级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变压器的看管费用、机械及人员管理费、进退场费及其他相关的内容。
(2)临时生产用房、生活用房的保护,场内水电线路等临时工程的维护及拆除。
(3)施工机具进退场、使用保养、场内搬运。装载机需加装机智管家监控硬件,硬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产权归项目部所有,需接入甲方设备管理系统。
(4)项目部提供拌合楼封闭,现场搅拌站按业主标准化要求改造,砼搅拌机的维修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5)搅拌站操作系统需满足公路搅拌站数据上传要求,不得加装过滤软件,搅拌站计量精度应符合公路搅拌站规范,当月高级报警超过一次后,每次罚款20000元。
(6)合作方必须按业主、监理和项目部要求开展搅拌站围墙范围内文明施工,及时清扫散落砂、石、混凝土,保持拌和站辖区干净、清洁、无积水。隔档明显,砂石料分区存放,做好标识标牌并及时更新标牌内容。环境保护的现场警示、标示牌的安装、保护,做好常态化迎检工作准备;因分包方未做好文明施工导致项目部受到相关单位处罚时,承包单位承担罚款金额的100%。
(7)物机部相关要求:做好进场材料电子版汇总和纸质版进料台账登记工作。每月16日完成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材料进料汇总台账资料,做好纸质版送货单粘贴工作。搅拌站资料员做好日常砼发料台账录入工作,每月16日完成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搅拌站台账汇总工作,并且与队伍签认好混凝土发放签认工作,第一联按照时间顺序规整完成,第三联按照队伍分类好,作为队伍签认单的附件,按照时间顺序粘贴好。
(9) 原材料由承包方负责过磅收料,水泥、减水剂损耗率为1%,细集料为2%,粗集料为2%,超出原材料损耗由承包方负责。项目部不定期对混凝土数量进行抽检,若发现偏离合理误差范围内,当期(一个月)全部混凝土理论数量均按测定最低值计算。
(10)试验室相关要求:试件工纳入招标人试验室管理,混凝土出厂质量检测资料需每日及时完成,纸质资料当日交予试验室归档;混凝土试块制作及拆模倒运出入库由试件工完成;按试验室要求进行周、月计量秤校核并完成校秤记录;信息化报警处置需及时完成并建立台账,纸质资料及台账统一汇总至试验室;
(11)退场方式
①非正常退场: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协商退场。
②正常退场:已生产混凝土总量超过13万方以上或生产时间超过36个月(正负3个月不调差),属于合作结束正常退场,
(12)以上工作的所有辅助工作内容。
1.2、单价确定方式:
执行固定单价(单价计算方式根据招标人要求配置的设备进行单价核算)。
2、招标人提供的材料
水泥、外加剂、河砂、机制砂、碎石由招标人限额供应成交单位,水泥、减水剂损耗率为1%,细集料为2%,粗集料为2%,即:额定消耗量=单位净耗量*(1+损耗率)。甲供材料结算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送至拌合站,投标人负责点收和保管使用。投标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甲供料超出额定部分,招标人按当期采购单价的120%从投标人承包价款中扣除;非正常节约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非法所得,投标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
3、施工用水电费
施工生产的水电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指定位置及其之间的电缆,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开关箱及分配电箱之后的电缆由成交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4、临时设施
如招标人提供临时住房,成交单位有偿保管使用,费用为每间 400 元/月。在招标人提供的临时住房中住宿,使用的生活用水、用电按如下标准收取费用:
4.1 生活用水费按照4元/吨进行扣款。若食堂、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4.2 生活用电安装电表,由项目部按照1元/度进行扣款。
5、付款方式
5.1合同无预付款;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结算金额的90%,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后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6个月。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项目资金紧张时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混凝土拌合。资金紧张情况下甲方可以使用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经过税务机构认证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
6、 竞标有效期
6.1 竞标有效期: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120 天。
6.2 在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
6.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谈判组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
7、谈判
7.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
谈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民众街道十灵路17号中铁一局项目部会议室。
7.2 谈判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宣布谈判纪律;
(2)宣布谈判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竞标人须知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竞标人须知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谈判顺序;
(5)采购人代表、竞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谈判记录上签字确认。
(6)谈判小组成员与竞标人对有关技术问题、商务问题、报价进行多轮次谈判直至报价合理、采购人接受为止。
(7)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最终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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