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同志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

  项目需求地址: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化矿实验室(汕头市潮阳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

  四、项目内容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

  详见附件1:《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清单》

  五、时限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六、预算金额:¥104000.00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2:《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仪器设备等与该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8807826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1114

  附件1: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清单.xls附件1: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清单.xls

  附件2: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评分标准.doc附件2: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采购三台液化石油气检测设备项目评分标准.doc

  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doc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211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