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h2024058
预算金额13.95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139725570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玉荣16671766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4058
2.项目名称: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139572.14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9572.14元
6.采购需求: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挖方、填方路基、M7.5浆砌片石挡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备案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供应商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应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667176680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河村六组64号
联系方式:1397255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联系方式:1667176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玉荣
电 话:166717668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4058
2.项目名称: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139572.14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9572.14元
6.采购需求:古夫镇咸水村三组连界坪道路改线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挖方、填方路基、M7.5浆砌片石挡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备案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供应商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应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667176680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财政所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河村六组64号
联系方式:1397255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联系方式:1667176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玉荣
电 话:1667176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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