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湾里区]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关于湾里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语音识别单一来源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湾里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语音识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通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湾里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3798103,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岭秀湖街1号)和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本级(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450号,联系人:陈恩赞,联系电话:079183765802)。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本级 | ||||
项目名称 | 湾里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语音识别 | ||||
项目金额 | 10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依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应用的通知内容(赣高法明传〔2019〕91号),省法院将在年底前建成、完善语音大数据统一管理平台,对各级法院庭审语音识别应用情况进行可视化展示。科技法庭前端通用改造方案已在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公开招标中确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已建成的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所有接口、SDK、开发文档均由科大讯飞交由省院自主管理,未来所有法院应用系统与语音平台对接均开放及免费。 本次湾里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语音识别项目需要与省院进行无缝对接,只能采购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设备。江西通友科技有限公司是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法院行业的授权供应商。以上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我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是江西通友科技有限公司。 | ||||
专家姓名 | 蒋宜剑 | 职 称 | 高级教师 | ||
工作单位 | 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智能化是今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项目,智能语音识别是我省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是推动全省法院智能化建设应用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已经建成的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及所有数据项均由科大迅飞公司完成并之后移交法院系统自主管理。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赣高法明传【2019】91号文件精神及所附:1.中标厂商关于科技法庭改造的具体服务内容及九江中院会议系统智能语音识别改造案例相关内容,科大迅飞公司相关产品性能先进可靠,为行业领军,故建议按文件精神,由江西通友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迅飞授权对象)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 ||||
专家姓名 | 鄢旭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应用的通知》(赣高法明传〔2019〕91号),江西省法院将在年底前建成、完善语音大数据统一管理平台,对各级法院庭审语音识别应用情况进行可视化展示。科技法庭前端通用改造方案已在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公开招标中确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已建成的智能语音大数据平台所有接口、SDK、开发文档均由科大讯飞交由省院自主管理,未来所有法院应用系统与语音平台对接均开放及免费。 本次湾里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语音识别需要与省法院进行无缝对接,只能采购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设备。江西通友科技有限公司是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法院行业的授权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据此以上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刘青松 | 职 称 | 高级审计师 | ||
工作单位 | 江西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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