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605-04-01-4074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定广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605-04-01-4074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官抱路和祥顺路路口北侧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用地面积约9.89亩(为6523.96㎡),建安费估算约5550.24万元。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9507㎡,主要功能为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299套、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停车场。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60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约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实际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监理服务费投标折率≤7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工程监理企业) 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2、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胡祥 | 联系电话 | 0757-854329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定广、杨展君 | 联系电话 | 0757-86321861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3、本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单位为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实施单位出资。工程建设期间,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皆由三方共同签订。本工程的报建、施工过程管理、工程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由实施单位负责实施。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4.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折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 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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