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66.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文君0415-314123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丹东市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 丹东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20: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566.6928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 0415-3141234
采购单位 丹东市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英才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2305482
代理机构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3141234
附件:
附件1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窗、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确认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9-20 至 2022-09-26
撰写单位: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920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66,928.75
最高限价(元):5,666,928.75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为丹东市第二中学校舍门、窗改造工程,包括更换高一、高二、高三教学楼,餐饮中心,汉语培训中心及前后岗门卫室对外门窗,更换四栋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楼对外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应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dhdzb@126.com(须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0415-3141234。
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4、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1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第二中学
地 址: 英才街2号
联系方式: 0415-2305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1-2层
联系方式: 0415-3141234
邮箱地址: ddhdz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5710188000043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 话: 0415-314123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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