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440115-04-01-9509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陶工020-3991064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工020-37383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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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15-04-01-9509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71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20.0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600.00平方米,包括非遗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3400.00平方米、红色历史文化馆3400.00平方米、特色图书馆800平方米、多功能厅2600平方米、榄核民俗馆240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20.00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及安置房项目地下人防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共提供100泊机动车停车位。配套建设室外广场、绿化、室外照明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 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陶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邮政编码:/ 电话:020-84920431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谭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邮政编码:510653 电话:020-37383559 传真:020-37383559 电子邮箱:1243825149@qq.com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北部区域文化服务中心暨非遗展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湴湄村星海路与星安街交汇东南侧 1.1.3 设计范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71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20.0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600.00平方米,包括非遗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3400.00平方米、红色历史文化馆3400.00平方米、特色图书馆800平方米、多功能厅2600平方米、榄核民俗馆240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20.00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及安置房项目地下人防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共提供100泊机动车停车位。配套建设室外广场、绿化、室外照明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1.1.4 专业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790.2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工程可行性研究、■其他服务工作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国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1.2.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上述文件在投标截止前更新,则以更新文件为准。 1.2.4 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近1个月(2024年6月或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1.2.6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3.4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3.5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3.6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45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3.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3.8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3.8.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3.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61645.00元,其中方案设计487215.00元,初步设计费:974430.00元。(注:设计费以批复的工程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设计收费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基本设计收费并乘以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45%(其中,方案设计15%,初步设计30%)。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 1.4.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及合同 1.5.1 具体时间需根据具体设计情况或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1.5.2 为便于合同管理,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开具履约保函,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492043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5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1480、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1.7.3 联系人:陶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20431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8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1.8.3 联系人:谭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383559 1.8.5 传真号码:020-37383559 1.8.6 电子邮箱:1243825149@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86031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国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1.2.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上述文件在投标截止前更新,则以更新文件为准。 1.2.4 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近1个月(2024年6月或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1.2.6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3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9-23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陶工 | 联系电话 | 020-849204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20-3738355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47 | ||
发布责任人 | 钟振棠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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