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 号),现就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及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为地级市人民政府,包括市本级和所辖各县(区)。中卫市2022年已确定为示范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内容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 号,详见附件)的编制要求,逐条对照,组织专家认真编写,高质量完成相关申报文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地级市以市人民政府文件,于2024年8月6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申报文件应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表、绩效目标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逾期申报的视为无效,报送时间以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024年8月6日12:00前)。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在确定项目实施内容时,应综合考虑所辖公立医院,包括辖区内省属公立医院。
(二)各市、县(区)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由地级市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所辖县(区),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统筹协调,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组建专班,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组织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条件、主要内容、资金估算等由具体单位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对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三)各市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要体现新发展理念,明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方向、路径和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项目体量,科学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内容可落地、项目目标能实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测算项目总体所需资金,明确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规模,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避免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三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相关债务还本付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审计、财政监管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就同一内容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地方财政资金可围绕项目目标、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具体用途,不受上述负面清单的限制。
(四)各地级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28号)等要求,落实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主体责任,整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资金、医院筹资等各项资金来源,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三年一个周期对每个示范项目补助5亿元(其中20%的资金作为绩效资金)。
(五)自治区将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筛选1个医改任务重、工作基础扎实、改革积极性高、改革与发展好的地市,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评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高质量完成。
四、评审有关事项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7日上午8:30在自治区财政厅2楼多功能厅(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组织进行评审。
(二)评审程序。现场抽签确定的出场顺序,每个参评单位的竞争性评审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一是现场陈述。各市选派3名代表参加竞争性评审,其中1人通过演示PPT进行综合陈述,另2人补充、协助。陈述应简洁明了、突出重点、特点鲜明、响应方案,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二是现场答辩。由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各地级市代表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每个地级市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三是专家评分。各地级市现场陈述和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组成员进行打分。四是公布结果。竞争性评审结束后,宣布得分情况。
(三)有关要求。一是8月7月上午8:30,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评审前会议,介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竞争性评审相关事项并作工作要求,各参评地级市需按时到场参加。二是评审前会议结束后,各地级市派1名代表到自治区财政厅二楼接待室抽签确定出场顺序,提交现场答辩PPT以及答辩主汇报人信息。三是请各市确定2名联络员,原则上为市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领导。请于7月2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和手机)报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14 号)联络人及电话: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 陈彬 8553155/15695080125自治区卫健委体改处 张伟 5054132/17709510855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附1-2.docx
2.财办社〔2024〕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