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25202020241
二、合同名称: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TRY2024ZB001-CG
四、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地 址:凤城路81号
联系方式:0094-6651906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2号楼6层608室
联系方式:159103585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3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 编制创建规划、实施方案、技术报告编制评审工作、现场指导、资料收集整编和创建申报验收等工作。
服务要求:编制完成《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研究报告》(含图集)、《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文本》、《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技术报告》、《玛纳斯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报成功
服务标准:项目成果应全面分析玛纳斯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工作进展,明确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项目成果需结合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及区域发展条件等,提供全方位环保咨询服务,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绿色发展等方面或国家、区域等不同层面,综合考虑示范性、前瞻性,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合同金额(元):23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玛纳斯县,合同签订后至生态环境部命名公示后为止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