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州主城区。
2.2建设概况与规模:建设范围为驿鑫广场临江建筑、财富广场临江建筑、冯家院子5栋建筑及望江大梯步,涉及总建设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涉及建设范围内材料设备LED线条灯、LED点光源、LED洗墙灯、LED投光灯、LED台阶灯、高清格栅屏、点阵屏、配电系统、控制系统、弱电系统、管线敷设、基础开挖等任务的采购、安装实施、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建安费暂定约193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98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实施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等工作)。
2.5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即“交钥匙”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要求:20日历天;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电气工程;
工程造价:145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负责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 | 重庆三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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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冉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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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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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96997756 | 联系电话: | 1868091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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