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63B型工字钢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63B型工字钢采购。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63B型工字钢采购; 2.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63B型工字钢采购,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资额:约38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3.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投标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12月02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08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4@163.com,资料提供不全或迟到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合格后通知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3.关于“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63B型工字钢): 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行 号:301191000013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范玉军 联系电话:0471-5157736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田野 刘艳虹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0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投标报名、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