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空气微站运维空气污染治理服务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运维服务网格化巡查日观察监控系统平台供电保障定位各站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周巡检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月维护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现场设备正常运行季巡查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巡查年度检修保养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仪器设备外观清洁设备运行环境进行检查空气运站运EC无线局域网物业服务信用融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检测术咨询服务体化平台数据异常的微站故障检修运行维护人为干扰或破坏应急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站点辅助保障设备故障应急措施质量保障方案备品配件耗材运维操作规范保障质量保障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运维技术人员配备站点日常维护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校准信息保密巡查方案巡查计划巡查内容巡查人员车辆巡查记录报告
金额
108.8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尼克028-83388382
中标公司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8.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2单元15层7号 | 1,088,7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1.35套六参数微型站(SO2、NO2、CO、O3、PM10、PM2.5、气象五参数)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所需电费、网费、场地租赁费、人员工资、耗材备件、设备维修的费用,确保微站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可靠;2.对数据异常的微站开展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污染源。项目需设专业运维团队,提供相应的数据或建议,全力保证设备正常平稳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正常上传,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理。 | 1.日观察:值班运行维护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平台监视各微型站运行状态。包括:供电保障、定位、各站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等,必要时到现场进行巡检。2.周巡检:运行维护人员每七日至少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和维护。3.月维护: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和维护,保证现场设备正常运行。4.季巡查:运维期间每三个月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巡查,保证设备稳定运行。5.年度检修保养:运行维护人员每年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对出现老化的部件进行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故障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赶赴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故障诊断、恢复响应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若仪器故障72小时内无法排除,成交人需更换备机(备机使用时间不超过30天),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7.预防性维护: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保证仪器设备外观清洁。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环境进行检查等。 | 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 | 1.每小时数据在线率不低于90%。2.运维任务完成率95%以上。3.监测数据异常处理率达到100%等。 | 1,088,700.00 |
薛素燕、杨涛、杨凤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或仲裁所需的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5000元收取,由成交人转账或现金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2210200000821[2022]00079。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1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镇青林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28-8375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尼克
电话:028-83388382-818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声明函.jpg 声明函.jpg 磋商文件6.6.pdf 磋商文件6.6.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6104采购需求.doc 6104采购需求.doc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州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名称)的州市2022年空气运站运
EC双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改资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运维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碳商文件中明确的
研行行业);承接企业为成级整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19人)
营业收入为B78.95万元,资产总额为175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SL639
6
公
企业名称(盖章):成都聚环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21日
福
注:1.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4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23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9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九章评审方法........................................................59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7
第一章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
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
于2022年06月21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代理机构内部备案编号:2068-2241ZHBC-6104。
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2210200000821[2022]00079。
2.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00000元。
5.最高限价:1100000元。
6.采购需求: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运维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
目获取采购文件。
3
4.售价:0元/份。
四、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4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之
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四川
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可现
场提交或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四川
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
“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信用融资:
2.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4
(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
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
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
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成
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3.本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
式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清林西街28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28-8375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
项目联系人:莫尼克
电话: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尼克
电话:028-83388382-818
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
1
商数量和方式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
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
4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10万元。
7
(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超过该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10万元。
8
(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9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
低于成本价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10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6
效处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本磋商文件所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除外。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
11企业。参加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
况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监
狱企业证明》。
(二)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
(三)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
(四)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优先政策:得分、磋商报
价及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亦相同的,供应商符合不发达地区或
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标准的优先排序(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五)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及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
提供的物业服务优先政策。(不适用)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12磋商情况公告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磋商保证金
13本项目不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莫尼克。
15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8。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自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16
出质疑的时间七个工作日内。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
17
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有效期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届满后90天。
(实质性要求)
备选方案和报价(实
19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
20
封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21磋商情况公告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磋商结果等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联系人:莫尼克。
22
咨询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8。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
23成交通知书领取界4幢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
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0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竞争性磋商技术条款和除《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
件、专业技术和商务条件、评审办法的询问由采购人进行答
复,针对采购过程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答复。
24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莫尼克。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8。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
801~802。
邮编:61004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竞争性磋商技术条款和除《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
件、专业技术和商务条件、评审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答
复,针对采购过程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答复。
联系人:郭强。
联系电话:028-83388382-806。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
801~802。
邮编:610041。
25供应商质疑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
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
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
4.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不符合要求
的质疑函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及时补充完整。
5.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4。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彭州市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
大道北二段486。
26供应商投诉
注: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相关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
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5。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政府采购合同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27
公告、备案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
市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
或仲裁所需的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5000元收
取,由成交人转账或现金支付。
28代理服务费附:
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付款方式
29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付款方式。
(实质性要求)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
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
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
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30产品,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融资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
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
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
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
信用贷款融资。
3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
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全程
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
32健康码。
现场管理措施
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将被拒绝进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
场。
注:本前附表以外关于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
表为准。
9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2.2“采购代理机构”,同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
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
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的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10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
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
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
10
92
附件2
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
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
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
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
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
111
93
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
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
作。
(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
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
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
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
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融资机构选择
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
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112-
94
(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
(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
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
式等);
(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业务的承诺;
(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
行承担的承诺。
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
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
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
(三)其他事项
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
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
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
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
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
113—
95
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工作。
(三)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
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
快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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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
97
附件4:质疑函范本(不纳入评审范畴)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8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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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投诉书范本(不纳入评审范畴)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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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
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
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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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44
西
2022-06-22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报价(12分) | 履约能力(20分) | 服务方案(68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是 | / | 否 | 12 | 20 | 68 | 100.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8700(元)(壹佰零捌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华核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3000(元)(壹佰零玖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德艾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4800(元)(壹佰零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
是 | / | 否 | 11.95 | 20 | 68 | 99.95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8700(元)(壹佰零捌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华核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3000(元)(壹佰零玖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德艾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4800(元)(壹佰零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
是 | 否 | 11.93 | 20 | 68 | 99.93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88700(元)(壹佰零捌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华核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3000(元)(壹佰零玖万叁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德艾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94800(元)(壹佰零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
是否通是否通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报价
序能力方案得分汇总
供应商名称过资格过符合过政策在评审时进行(12评审结果
号(20(68(100
性审查性审查原价格扣除分)
府采购
成都聚环技第一成交候选人:成
1术咨询服务是是/否122068100.000都聚环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成都华核科
2是是/否11.95206899.9501088700(元)(壹佰
技有限公司
成都德艾尔零玖万叁仟元整)
3科技发展有是是否11.93206899.930
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成
平包
夜府采狗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狗
-第1页-
照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西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阳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项目需设专业运维团队,提供相应的数据或建议,全力保证设备正常平稳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正常上传,实现测管协同,精细化管理。2.对数据异常的微站开展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污染源。1.35套六参数微型站(SO2、NO2、CO、O3、PM10、PM2.5、气象五参数)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所需电费、网费、场地租赁费、人员工资、耗材备件、设备维修的费用,确保微站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可靠;本项目为彭州市2022年空气微站运维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包括:一、项目概况采购需求
2.运维服务要求1.1至少配备运维人员5人。(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人员、设备配备基本要求(实质性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二、项目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运维服务 | 110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主要包括本次项目所有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现场巡检、故障处理、运维记录等工作,全力保证设备正常平稳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正常上传。具体工作如下:2.2设备运维3)监测数据异常处理率达到100%。2)运维任务完成率95%以上。1)每小时数据在线率不低于90%。2.1运维服务要求:
6)故障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赶赴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故障诊断、恢复响应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若仪器故障72小时内无法排除,成交人需更换备机(备机使用时间不超过30天),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5)年度检修保养:运行维护人员每年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对出现老化的部件进行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季巡查:运维期间每三个月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巡查,保证设备稳定运行。3)月维护: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和维护,保证现场设备正常运行。2)周巡检:运行维护人员每七日至少对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和维护。1)日观察:值班运行维护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平台监视各微型站运行状态。包括:供电保障、定位、各站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等,必要时到现场进行巡检。
四、履约能力要求11)运维人员须对项目中涉及到采购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运维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0)对数据异常的微站开展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污染源。9)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仪器报废,供应商需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备机使用时间不超过30天),并报告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由采购人重新采购仪器开展监测。8)故障检修完成后,均需对仪器进行校准后方可使用。7)预防性维护: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保证仪器设备外观清洁。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环境进行检查。
6.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含)类似业绩。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必要的人员。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人为干扰或破坏应急措施、②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③站点辅助保障应急措施、④设备故障应急措施。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备品配件及耗材保障、②设备运维操作规范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管理制度、④日常运维管理。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维护管理制度、②运维技术人员配备、③例行运行维护工作、④站点日常维护工作、⑤故障诊断、⑥零部件更换与校准、⑦预防性维护、⑧信息保密方案。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巡查方案,内容包含:①巡查计划、②巡查内容、③巡查人员及车辆安排④巡查记录及报告。
4.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内部组织。4.验收、考核标准: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40%;运维满6个月后后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2.实施地点:彭州市。1.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4.5未尽事宜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4.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汇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3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有关技术、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逐条进行验收。4.2验收程序为一次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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