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北新房地产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项目任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师、集团招投标相关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我单位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需聘请税务专业机构对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税务咨询提供全方位税务服务,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投标人参加此次询价。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方式:询价。
三、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招标范围:税务年度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税务咨询、合同审读、税务复核、涉税环境监测、税收公共关系处理、税收纳税筹划服务、税务交流与培训、税务财务跟踪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涉税资产损失鉴证、客户委托的其它特别事项。
2、相关要求
(1)日常税务咨询:由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日常涉税问题指导,在24小时内对甲方提出的问题给予响应,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税务处理意见;定期派专人了解公司的日常所需解答的问题。
(2)合同审读:为甲方在投资、融资、生产经营中签订的各类合同提供涉税审读意见,协助做好税收成本分析决策。
(3)税务复核:派出专业人员,就客户的纳税情况、税务风险进行复核、论证,并且提出合理性建议,出具专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以协助客户管理层降低纳税风险,寻求最优化的节水空间。
(4)涉税环境监测:与甲方税收环境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并获取与客户税收环境相关的政策变化,并向甲方提供应对建议。
(5)税收公共关系处理: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并促进其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协助甲方与税务机关之间日常公共关系的处理。
(6)税收筹划服务:为客户提供税务筹划支持,执行筹划安排及结果方案设计。从融资、投资、分配;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模式;财务管理制度、物流体系、营销体系、薪资体系等个环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筹划安排。
(7)税务交流与培训:甲方免费参加由乙方举办的所有的大型专题税收政策研究和培训会,并可获得收费与会人员同等待遇。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税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协商。
(8)税务、财务跟踪服务:针对在已进行的税务复核和日常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乙方为甲方在改进和完善上述问题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提供跟踪协助和辅导,协助问题解决。
(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根据甲方提供的账册、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及纳税申报数据,为甲方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清缴申报审核服务,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10)涉税资产损失鉴证:根据甲方资产发生损失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审核确认资产及其损失金额,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本次合同包含甲方资产损失额度20万元,超出部分应单独签订补充协议,单独计价收费。
(11)土地增值税税款审核服务:根据甲方项目开发情况,依据税法规定审核销售收入确认及土地和开发成本各扣除项目归集和分配,审核确认增值税额,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本项业务在以后年度单独签订补充协议。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要求:(1)、取得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资格;(2)、熟知天津市(武清区)税务政策环境;(3)、做过10个及以上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4)、拥有优秀的团队,负责我项目的组织成员不少于3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主办税务师从事专职税务师8年以上,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税务知识;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应具有同类业务工作的经验及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询价推荐总价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五、服务期限
税务年度顾问服务期限为2年,税务代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六、本次控制价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询价采取线上领取询价文件及开标。
1、领取方式: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http://xbjgjc.cn)线上领取询价文件。
2、发售时间: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发售时间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http://xbjgjc.cn)公布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使用PDF版本投标文件扫描件(带红章)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并在开标后第一时间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标书送至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
九、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报价,按招标方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报(见附件一),报价包括食宿交通等费用,除了报价外招标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前,投标人需要与招标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招标的具体内容。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标书费:本项目无须缴纳标书费。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武清开发区新兴路西侧
联 系 人:齐志红
联系电话:18811132394
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4月3日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询价报价单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七、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
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一、询价报价单
询价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年) | 含税报价(元/年) | 合计(元) |
1 | 税务咨询服务 | 日常税务咨询;合同审读;税务复核;涉税环境监测;税收公共关系处理;税收筹划服务;税务交流与培训;税务、财务跟踪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涉税资产损失鉴证;土地增值税税款审核服务等。 | 2 | ||
总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
注:
(1)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住宿和交通费、财务管理服务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模版付款方式执行。
(3)项目组成员组成: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要求:(1)、取得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资格;(2)、熟知天津市(武清区)税务政策环境;(3)、做过10个及以上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4)、拥有优秀的团队,负责我项目的组织成员不少于3人。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 范围: 证书编号: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 | 员工总人数: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术人员数量 | |||||||
经营范围 | 各类注册人员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说明:投标人上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开具)。
七、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
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税务顾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天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西侧
乙 方:
地 址:
甲方愿意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就甲方有关经营业务范围中所发生的一切与税务有关或相关的问题向乙方获取税务专业意见,并委托乙方办理有关的税务事项;而乙方愿意在其知晓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有关的税务专业意见,并代理甲方委托的有关税务事项。
上述双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后同意并就本税务专业服务的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合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有如下权利与义务:
1、及时提供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需要的财务、税务资料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
2、及时通知乙方参加甲方认为乙方就完成该合同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
3、为乙方前往公司收集资料、信息或前往财政、税务部门协商工作,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4、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有权利要求乙方按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任务。
第二条乙方有如下权利与义务:
1、及时按照本合同确认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严格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3、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及时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商;
4、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种会议;
5、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服务内容、范围和收费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作为甲方的税务顾问为甲方提供如下具体专业服务:
1、日常税务咨询 由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日常涉税问题指导,在24小时内对甲方提出的问题给予响应,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税务处理意见;定期派专人了解公司的日常所需解答的问题。
2、合同审读 为甲方在投资、融资、生产经营中签订的各类合同提供涉税审读意见,协助做好税收成本分析决策。
3、税务复核 派出专业人员,就客户的纳税情况、税务风险进行复核、论证,并且提出合理性建议,出具专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以协助客户管理层降低纳税风险,寻求最优化的节水空间。
4、涉税环境监测 与甲方税收环境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并获取与客户税收环境相关的政策变化,并向甲方提供应对建议。
5、税收公共关系处理 根据甲方的委托,协助并促进其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协助甲方与税务机关之间日常公共关系的处理。
6、税收筹划服务 为客户提供税务筹划支持,执行筹划安排及结果方案设计。从融资、投资、分配;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模式;财务管理制度、物流体系、营销体系、薪资体系等个环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筹划安排。
7、税务交流与培训 甲方免费参加由乙方举办的所有的大型专题税收政策研究和培训会,并可获得收费与会人员同等待遇。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税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协商。
8、税务、财务跟踪服务 针对在已进行的税务复核和日常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乙方为甲方在改进和完善上述问题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提供跟踪协助和辅导,协助问题解决。
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 根据甲方提供的账册、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及纳税申报数据,为甲方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清缴申报审核服务,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10、涉税资产损失鉴证 根据甲方资产发生损失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审核确认资产及其损失金额,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本次合同包含甲方资产损失额度20万元,超出部分应单独签订补充协议,单独计价收费。
11、土地增值税税款审核服务 根据甲方项目开发情况,依据税法规定审核销售收入确认及土地和开发成本各扣除项目归集和分配,审核确认增值税额,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本项业务在以后年度单独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服务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仅限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包括甲方因投资、控股、收购、债务重组等形成的其他独立纳税人。
第五条收费:
1、合同第三条第1款至第10款所提供的税务顾问服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税率1%。如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2、本合同约定需另行签署附件、另行收费操作的其他特别事项,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到第10款以外的,甲方需要委托乙方承办的其他涉税事项。这些事项,具体付款条件、付款金额、支付方式以附件的约定为准。
3、 本合同所规定的合作范围,需要在天津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进行的,乙方进行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在双方事前商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据实支付;也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固定数额,由甲方在此类行为发生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天津市行政区域指天津市所辖的城区、郊区和县。
4、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与税务机关进行协调、公共关系处理等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支付后,由甲方据实支付。
第六条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确定的服务费按以下时间支付:
1、出具202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并经甲方认可,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50%,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自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之日起180天为半年,自满半年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价款的50%,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 日起至2025年4月 日止。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由于国家政策或时间变迁等而应修订的条款,以及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合同双方可经协商后制订补充合同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文签订。如有必要,双方可以根据中文文本翻译其他文字版本,用于帮助合同双方准确理解该合同。但是其他文字版本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因翻译错误等善意纰漏而产生歧义,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项目组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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