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5
新沂市住建局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ZGB-G2022-0008
项目名称:新沂市住建局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万元/年。其中: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每年运维采购预算为750万元,单价采购预算为:3.3元/吨(总处理规模7500吨/天,设置保底水量为污水处理规模的60%;当期实际污水处理量不足处理规模的60%时,按处理能力的60%水量付费;当期污水处理量超过污水处理规模的60%时,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计。);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每年运维采购预算为850万元(按采购清单报价,含信息化平台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维每年采购预算为400万元(根据每年设施和管网实际维护需求报新沂市财政主管部门财评确认后的价格。)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苏中苏北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招标人组织对外统一采购确定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专业运维服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
(二)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包含9座镇级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提升泵站、306座已建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包含DN200及以上管网)的维护、检测、修复接管等工程。
(三)质量要求:对本项目交付的设施(包括构筑物)运营维护,保证镇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泵站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村级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相应的设计标准,保证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完好、通畅、运行正常。
(四)服务期限:两年。
(五)其他说明: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包含仪表运营维护,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镇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过程中约定的易损件更换由中标人自行更换,不再单独支付,约定的易损件见合同附件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或污水处理,或水污染治理;或污水处理厂运营;或环保工程、环保技术的研发与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镇级污水处理运维项目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17日 9:30(北京时间)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沂市行政审批局四楼-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6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行政审批局四楼-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4.为提高运营服务质量,镇村运维月度支付服务费的90%,预留费用达到半年考核优秀标准的支付100%,良好的支付70%,差的支付50%;所有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0岁,且为投标人在职参保员工,在半年考核中发现违约情况,采购人将进行经济处罚,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37号
联系人:乔大壮
联系方式:18052286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钟吾路42-1号4F
联系人:蔡伦
联系方式:0516-88992868
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附件:新沂市住建局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项目采购文件.doc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