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LHFW2018-292)
本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FW2018-292),确定001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河南泽睿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287232.0万元 |
二、其他公告内容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巩财询价采购-2018-7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28.90万元; 2.5采购内容:互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详见询价通知书); 2.6服务期限:三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询价公告于2018年10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三、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年11月8日 询价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询价小组名单:张小泉、李淑英、巴明杰 四、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泽睿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8号附2号 中标金额:287232.00元 服务期限:3年 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2日)。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8000.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新兴路12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巴科长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459233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邮箱:longhuadl@163.com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1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巩义市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12号
联系人:巴科长
电话:0371-64592336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