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奉贤局智慧防汛数字化场景应用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19.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b0100-2024-4165
预算金额319.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爽62263381
中标公司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31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奉贤局智慧防汛数字化场景应用服务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奉贤局智慧防汛数字化场景应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4-416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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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标包1: | |||
第一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3192000元人民币 |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
工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完成建设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维护期1年 | ||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 综合排名第一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不涉及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不涉及 | ||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第二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品源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3225716.98元元人民币 |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
工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完成建设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维护期1年 | ||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 综合排名第二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不涉及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不涉及 | ||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致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不含税) | 3207547.17元人民币 | ||
质量: | |||
工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完成建设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维护期1年 | ||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 | 综合排名第三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不涉及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不涉及 | ||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标包2: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本项目有效标不足3家,缺乏竞争力,故此项目做流标处理。 |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标包1: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标包2:上海致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要求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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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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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爽,62263381 |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晓婷,18121413678 |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024年10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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