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长桥镇乡村振兴提升改造项目(水利部分)监理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漳浦县长桥镇乡村振兴提升改造项目(水利部分)监理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本项目补充完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如下内容:
二、最高控制价 A=1874735元(A 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三、下浮率 K 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填入代表 a 的具体数,含本数)~9.99%(填入代表 b 的具体数,含本数)(a ≤b,a、b 取值范围在 0~10 之间)。K 值由 K1 和 K2组成,即 K=K1×d+K2×(1-d)(d 代表 K1 的权重;K1、K2 的取值范围同 K;K、K1 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
2、本项目补充完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的如下内容: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10分;
②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工程监理专业高工、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安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河道整治长度≥7.0Km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
【注: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委托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下同。】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
3、本项目补充完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的如下内容: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6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安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河道整治长度≥7.0Km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每人业绩不可重复,业绩重复不得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1分,满分2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
说明:
①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②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