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V标供电杆线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批复,并经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水基〔2019〕97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及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适应长江大保护、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建设新要求,现实施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内容主要为:加固堤防27.18km,建筑物除险加固18座,拆除复堤9座,以及相应堤段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施工V标(工农路大桥至老泗源沟大桥段)实施需将10kV光明213线17#杆拆除,并维修17#-18#之间导线1挡,导线维修为JKLGYJ-10-240导线;将10kV桥南136线轮船站支线01#-04#迁移至道路红线外西侧与原10kV光明213线15#杆搭接,原桥南排涝169开关维修为自动化开关;将10kV桥南136线废品站支线搭接至新建钢管杆,同步维修导线及配变附属;将10kV光明213线泗源桥支线01#-06#线路迁改至江堤堤防红线外西侧,同步维修导线及配变附属。
2.2招标范围
根据分标方案及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V标供电杆线迁移工程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YZJD-2-YZ-S05-GDGX),主要建设内容为:架设15米电杆12根、18米电杆1根;维修、架空导线767米;维修开关1台(一二次融合型);维修V型拉线6组、普通拉线1组、高压侧2组、JP箱1台及进出线电缆1进1出,迁移变压器1台;新建15米电杆插杆基础1基、15米电杆套筒基础1基;维修(6*200)MPP拖拉管110m、直线井2只;拆除18米电杆1根、15米电杆10根、导线695米、高压侧2组、开关1台、熔断器4只组、避雷器6台、横担15根、YJV-1-25电缆8米、变保开关1台等;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本标段建安投资约101.4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5月20日开工,2023年6月20日完工,总工期3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开标5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0514-858151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系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批复,并经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水基〔2019〕97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及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适应长江大保护、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建设新要求,现实施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内容主要为:加固堤防27.18km,建筑物除险加固18座,拆除复堤9座,以及相应堤段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施工V标(工农路大桥至老泗源沟大桥段)实施需将10kV光明213线17#杆拆除,并维修17#-18#之间导线1挡,导线维修为JKLGYJ-10-240导线;将10kV桥南136线轮船站支线01#-04#迁移至道路红线外西侧与原10kV光明213线15#杆搭接,原桥南排涝169开关维修为自动化开关;将10kV桥南136线废品站支线搭接至新建钢管杆,同步维修导线及配变附属;将10kV光明213线泗源桥支线01#-06#线路迁改至江堤堤防红线外西侧,同步维修导线及配变附属。
2.2招标范围
根据分标方案及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V标供电杆线迁移工程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YZJD-2-YZ-S05-GDGX),主要建设内容为:架设15米电杆12根、18米电杆1根;维修、架空导线767米;维修开关1台(一二次融合型);维修V型拉线6组、普通拉线1组、高压侧2组、JP箱1台及进出线电缆1进1出,迁移变压器1台;新建15米电杆插杆基础1基、15米电杆套筒基础1基;维修(6*200)MPP拖拉管110m、直线井2只;拆除18米电杆1根、15米电杆10根、导线695米、高压侧2组、开关1台、熔断器4只组、避雷器6台、横担15根、YJV-1-25电缆8米、变保开关1台等;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本标段建安投资约101.4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5月20日开工,2023年6月20日完工,总工期3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开标5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0514-858151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系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1.1施工总体部署(4分) | 施工总体部署安排合理,布置得当,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主要施工措施(5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可行,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施工方案(5分) | 主要施工方法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质量安全管理(4分) |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措施得力有保障,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施工进度计划(3分) |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地方矛盾协调(4分) | 提供的地方矛盾协调处理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3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2.2.4(4) | 四、其他评分因素(2分) | 4.1企业业绩(2分) | 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40万元或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简体字,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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