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181-00163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新建院史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新建院史馆工程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鸿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大民屯镇农业金廊街138号1门
中标(成交)金额:912,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新建院史馆工程(B07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胡晓龙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 :辽22119209562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晓娟、梅树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12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联系方式:024-27509741
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联系方式:024-87852188
项目联系人:岳兴
电 话:024-87852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人民法院新建院史馆工程.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