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工程钢筋、水泥招标公告
金额
9281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8g-5-xhl-2018-01
预算金额928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超芳
标书截止时间2018/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0
公告正文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工程
钢筋、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8G-5-XHL-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津滨商管许可[2016]148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92810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工程二期位于位于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包含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上部分包括新华路道路工程和新华路导行路工程,新华路工程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永太路(桩号K0+620),北至于秀道(桩号K1+700),道路全长1080m。

新华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新华路导行路,工程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永太路,北至现状新华路,道路全长318.557m,实施宽度20m。地下工程位于新华路道路工程下,南起永太路一期预留节点,由南向北依次下穿金河道、汇仪街、汇礼街、汇明街、新港二号路,北至于秀道二期工程终点,主线长约1027.359m,里程范围为K0+620~K1+647.359,工程范围内金河道与汇礼街地下人行通道与本工程均采用合建结构,主体结构为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箱型结构。地下车行总建筑面积为37873㎡,其中一层车道层及集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8350㎡,二层环控机房建筑面积2406㎡。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8m,基坑宽度为8.1m~31.4m,采用明挖法及暗挖法相结合的方式开挖,暗挖段采用立柱桩。采用型钢水泥搅拌墙、钻孔灌注桩、放坡开挖三种围护形式。本工程还包括动力照明、给排水与消防、绿化、暖通、综合监控、交通信号等工程。

计划工期:2018年1月30日至2019年5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工程主要物资:钢筋、水泥(详见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钢材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生产及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保质保量及按时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汛期施工的要求。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2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8000万人民币。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3.1.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内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出具最近两年的相应业务合同复印件。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水泥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3.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 生产能力要求:单厂年产水泥12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在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已满一年;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包括C3A指标和碱含量指标)。

3.2.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内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3.2.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出具最近两年的相应业务合同复印件。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4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4日。

4.2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络发售方式。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路支行;账号:12001675800050000956)在汇款单上注明滨海新区新华路钢筋(水泥)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15502298382@163.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至15502298382@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4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地点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路桥项目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时,地点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路桥项目管理部三楼会议室(天津市塘沽区新北路319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网站发布。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华路地下车行系统二期工程

联系人:杨超芳 手机:15502298382;邮箱:15502298382@163.com

联系人:刘小磊 手机:13820798272;邮箱:452405475@qq.com

2018年3月30

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交货状态及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钢筋

GJ-001

HPB300

HPB400E

10468

见技术规格书

400

GJ-002

HPB300

HPB400E

10467

见技术规格书

400

水泥

SN-001

P.O42.5

散装

30000

见技术规格书

400

SN-002

P.O42.5

散装

30000

见技术规格书

400


备注:1.以上包件各种规格数据仅作为招标参考依据,不作为合同履约。实际供应数量、规格、型号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最终结算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3.材料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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