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退渔转产渔船拆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退渔转产渔船拆解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HJZCG2018-F0614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9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6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凤台县河西船厂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凤台经济开发区七号路北端排涝站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元整(2873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拆解退渔转产渔船42艘,其中:钢质渔船38艘;木质渔船4艘。主要服务内容:渔船拆解、废料处理、拍照建档等。 (三)评标小组名单:汪崇龙 康家鼎 施 浩 (四)采购人名称:金寨县农业发展委员会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13865782477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徐洋 联系电话: 0564-735906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 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9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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