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3〕196号)文件以及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生产河位于通南高沙土地区,是流经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境内“五纵 十横”之一骨干河道,发挥着供水、排涝、灌溉等多种效益。本次项目实施的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9.276千米,新建护岸60.61千米,原址拆建生产河1号桥,新建下河踏步、改造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与之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
2.2招标范围
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视频监控系统、政府监管平台(省水利重点工程(生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在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初步设计监管、施工图审查监管、施工进度监管、投资监管、大数据综合展示、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数字化监管 8 个模块的功能)、移动业务应用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投资约370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90日历天,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质保期24个月(含上线试运行3个月),从本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和水利BIM技术开发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财务造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等情况。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1)、(3)、(5)的要求和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3.1(4)以及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至少具有水利BIM技术开发相关业绩;
②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 28日至2024年9月4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9月 19日 9时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2024年5月-7月)以来连续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叁佰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玖角捌分(¥3682629.98元),投标保证金5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45分;2.技术部分:55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3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23分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23分基础上扣0.5分; 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3 |
2 | 项目负责 人、技术 负责人素 质和能力 |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管理师证书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3分) (2.1)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或者信息化类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 (2.2)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水利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每获得1个发明专利得0.5分,最多的1分; (2.3)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作为课题或课题子任务负责人,承担过水利行业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利、课题相关资料扫描件。 (2)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5-7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 5 |
3 | 项目组员配备 | 投标拟任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通信工程或计算机应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满分2分。(注:一人多证不可兼得分)。 (2)具有有效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人得1分;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每人得1分;系统分析师证书,每人得1分;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人得1分;信息化类中级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5分。(注:一人多证不累计得分)。 (3)专业配备上至少具有工程类专业,每人得0.5分,最多得1.5 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软件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等相关专业,每人每专业得 0.5分,最多得 1 分;地理信息专业,每人得 0.5分,最多得0.5分;满分3分。 注:第(1)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第(2)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第(3)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均认可,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5-7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 10 |
4 | 企业综合实力 | (1)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业绩或承担过水利BIM技术开发业绩,每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2)自2021年8月1日以来获得水利工程类信息化系统或水利BIM应用开发类软件著作权,每获得1类软件著作权得0.5分,最多得1.5分。 (3)具有有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得1分,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最多得2分。 (4)自2021年8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得0.5分,最多得0.5分。 (5)自2021年8月1日以来获得过水利行业相关技术或产品获得省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每个得0.5分,获得部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业绩要求的,可提供业主证明等辅助资料;其它提供相应证书、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合计 | 45 |
(二)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建设任务的理解与分析 | 对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工作内容、需求分析和建设思路理解分析 |
5 |
2 | 重点和难点分析 | 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要求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对重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难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1)生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的特点。 2)结合本项目建设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全过程全流程的项目建设智慧管理业务和数据管理。 3)本项目建管和监管数据与BIM、GIS的融合。 4)本项目与相关已建/在建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 | 15 |
3 | 与上级平台对接的对接方案 | 1)结合与上级平台对接要求,详细描述本项目的网络部署环境、技术框架及数据接口设计说明, 2)结合对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业务相关数据需求的理解,描述本项目数据库表的建设方案,提供数据流转图。 3)基于技术要求中省平台应用支撑能力的介绍,阐述本项目的建设思路。 | 10 |
4 | 政府监管平台 | 省水利重点工程(生产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智慧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初步设计监管、施工图审查监管、施工进度监管、投资监管、大数据综合展示、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数字化监管 8 个功能模块,从各监督管理模块的功能、流程、数据流转、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方案阐述。 | 15 |
5 | 项目管理、进度、质量保障措施 | 项目组织管理、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安排合理,措施得当、详实可行等方面进行阐述。 | 5 |
6 | 技术培训和服务承诺 | 1)阐述技术培训和系统测评方案,保障培训方案设计合理、内容全面,满足项目使用与管理要求。 2)阐述系统开发阶段、试运行阶段、初验及终验后期的服务承诺、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应急预案、资源保障、关键技术人员驻场等方案。 3)与省级平台对接承诺,在省水利重点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的具备对接能力后,本项目在2个月内完成系统对接。 | 5 |
合计 | 55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经济开发区文庄路1号久光大厦
邮编:2142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619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