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2023-2024年度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hp-202303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526274020
中标公司天津市第二十中学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2023-2024年度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HP-20230328
项目名称: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2023-2024年度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5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件: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硬件维保内容
(一)包括对2017年原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平安校园建设项目中的57个直属校区的580个视频监控前端(包括视频监控探头522个、一键可视报警58个、存储设备、UPS、交换机、机柜及机柜内设备)设备进行维护。
(二)对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平安校园建设项目57个直属校区580个视频监控前端(包括视频监控探头522个、一键可视报警58个)及链路进行维修维护、巡查巡检。
(三)对分局指挥中心接警硬件设备、教育局服务器及终端、接警设备等相关设备及链路进行维修维护更新、巡查巡检。
(四)维保内容包含线路维护、机房(教育局1楼机房和1楼至19楼线路)和分局指挥中心设备维护及其附属设备维护。
(五)57个直属校区硬件设备维护内: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检测和配件的维修、更换等。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卫生等。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监控主机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6.视频监控探头和报警设备位置的调整、移动。
7.一键报警设备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8.UPS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9.所有设备接入校园网络的故障排查。
二、平台维保内容
(一)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平台运行进行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为前端维修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一键报警系统及技防网系统正常运行。
(二)按照和平区教育局使用部门要求,每周提供1次-2次的平台巡检记录。
(三)按照和平区公安分局要求提供技防网视频配合及一键报警系统的配合测试工作。
(四)按照和平区派出所要求,一键报警系统的定期测试工作。
(五)平台的升级服务及其他事项。
三、维修维保要求
(一)维保期内,每周在线检测监控系统各项技术参数、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以及存储数据,处理故障隐患,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每周向教育局提交监控检测记录。
(二)维保期内,工作日2小时内故障响应,一般故障6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法定节假日12小时内故障响应,48小时内故障修复。7×24小时接听电话咨询和报修。保证视频监控在线率达到98%以上。
(三)维保期内,一年六次巡检,每次1人在教育局指挥中心进行视频巡查,4人对户外监控前端巡检,填写相关工作情况记录。每两个月对机房(教育局1楼中心机房)和分局指挥中心设备进行一次设备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遇到开学前或者重大节假日确保全部设备在线,增加一次和平区教育局指挥中心巡查。
(四)维保期内,对容易老化、故障的线路、设备等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故障等现象要及时更换、维修。
(五)维保期间若有设备损坏需要更新,需要同前端使用的学校进行确认,再进行更换新设备。(损坏设备由学校使用方出资购买,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附表:直属学校明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提供如下内容: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
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取得电子版报名登记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1号楼9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1号楼9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022-2721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
联系方式:张工 18526274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526274020
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2023-2024年度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HP-20230328
项目名称:和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2023-2024年度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5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件: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硬件维保内容
(一)包括对2017年原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平安校园建设项目中的57个直属校区的580个视频监控前端(包括视频监控探头522个、一键可视报警58个、存储设备、UPS、交换机、机柜及机柜内设备)设备进行维护。
(二)对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平安校园建设项目57个直属校区580个视频监控前端(包括视频监控探头522个、一键可视报警58个)及链路进行维修维护、巡查巡检。
(三)对分局指挥中心接警硬件设备、教育局服务器及终端、接警设备等相关设备及链路进行维修维护更新、巡查巡检。
(四)维保内容包含线路维护、机房(教育局1楼机房和1楼至19楼线路)和分局指挥中心设备维护及其附属设备维护。
(五)57个直属校区硬件设备维护内: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检测和配件的维修、更换等。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卫生等。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监控主机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6.视频监控探头和报警设备位置的调整、移动。
7.一键报警设备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8.UPS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9.所有设备接入校园网络的故障排查。
二、平台维保内容
(一)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平台运行进行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为前端维修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一键报警系统及技防网系统正常运行。
(二)按照和平区教育局使用部门要求,每周提供1次-2次的平台巡检记录。
(三)按照和平区公安分局要求提供技防网视频配合及一键报警系统的配合测试工作。
(四)按照和平区派出所要求,一键报警系统的定期测试工作。
(五)平台的升级服务及其他事项。
三、维修维保要求
(一)维保期内,每周在线检测监控系统各项技术参数、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以及存储数据,处理故障隐患,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每周向教育局提交监控检测记录。
(二)维保期内,工作日2小时内故障响应,一般故障6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法定节假日12小时内故障响应,48小时内故障修复。7×24小时接听电话咨询和报修。保证视频监控在线率达到98%以上。
(三)维保期内,一年六次巡检,每次1人在教育局指挥中心进行视频巡查,4人对户外监控前端巡检,填写相关工作情况记录。每两个月对机房(教育局1楼中心机房)和分局指挥中心设备进行一次设备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遇到开学前或者重大节假日确保全部设备在线,增加一次和平区教育局指挥中心巡查。
(四)维保期内,对容易老化、故障的线路、设备等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故障等现象要及时更换、维修。
(五)维保期间若有设备损坏需要更新,需要同前端使用的学校进行确认,再进行更换新设备。(损坏设备由学校使用方出资购买,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附表:直属学校明细
序号 | 学校名称 | 用户地址 | 设备数量 | |
摄像机 总数 | 一键报警数量 | |||
1 | 天津市第二十中学 | 和平区湖北路59号 | 16 | 1 |
2 | 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 | 和平区荣安大街167号 | 14 | 1 |
3 | | 天津市和平区同安道13号 | 9 | 1 |
4 | 天津市第十一中学 | 和平区河北路211号 | 10 | 1 |
5 | 天津市汇文中学 | 和平区甘肃路42号 | 15 | 1 |
6 | 天津市第十九中学 | 和平区河北路30号 | 17 | 1 |
7 | 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 | 和平区贵州路92号 | 9 | 1 |
8 | 天津市第五十五中学 | 和平区鞍山道131号 | 10 | 1 |
9 | 天津市第六十一中学 | 和平区建设路87号 | 6 | 1 |
10 | 天津市第九十中学 | 和平区成都道144号 | 12 | 1 |
11 | 天津市汉阳道中学 | 和平区河沿道25号 | 11 | 1 |
12 | 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和平区荣安大街130号 | 9 | 1 |
13 |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小学 | 和平区西康路31号 | 9 | 1 |
14 | | 和平区蛇口道同发里4号楼旁 | 10 | 1 |
15 | | 和平区成都道146号 | 7 | 1 |
16 | 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小学 | 和平区昆明路99号 | 7 | 1 |
17 | 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 和平区大理道109号 | 12 | 1 |
18 | | 和平区常德道70号 | 6 | 1 |
19 | | 和平区成都道146号 | 8 | 1 |
20 | 天津市和平区中心小学 | 和平区西宁道8号 | 11 | 1 |
21 | | 和平区西宁道84号 | 8 | 1 |
22 | | 和平区兰州道吉星北里 | 7 | 1 |
23 | | 和平区宝鸡东道1号 | 7 | 1 |
24 | 天津市和平区新星小学 | 和平区新兴路40号 | 16 | 1 |
25 | | 天津市和平区众诚里1号 | 5 | 1 |
26 | 天津市第二十中学附属小学 | 和平区南京路86号 | 11 | 1 |
27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南路小学 | 和平区新华路257号 | 12 | 1 |
28 | | 和平区开封道3号 | 10 | 1 |
29 | 天津市和平区耀华小学 | 和平区保定道59号 | 8 | 1 |
30 | | 和平区南海路3号 | 6 | 1 |
31 | 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小学 | 和平区河南路161号 | 13 | 1 |
32 |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小学 | 和平区鞍山道81号 | 13 | 1 |
33 | | 和平区万全道96号 | 13 | 1 |
34 | | 和平区哈密道121号 | 10 | 1 |
35 | | 和平区鞍山道54号 | 12 | 2 |
36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小学 | 和平区南市大街31号 | 12 | 1 |
37 | | 和平区包头道15号 | 7 | 1 |
38 | | 和平区兴安路12号 | 5 | 1 |
39 |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小学 | 和平区哈密道80号 | 9 | 1 |
40 | | 和平区热河路14号 | 6 | 1 |
41 | | 和平区新华路14号 | 10 | 1 |
42 | 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小学 | 和平区承德道30号 | 10 | 1 |
43 | | 和平区河北路203号 | 10 | 1 |
44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6 | 1 |
45 | | 和平区鞍山道106号 | 7 | 1 |
46 | 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小学部 | 和平区升安大街69号 | 11 | 1 |
47 | 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 | 和平区宜昌道24号 | 10 | 1 |
48 | 天津市和平区第二幼儿园 | 和平区吉林路41号 | 9 | 1 |
49 | 天津市和平区第四幼儿园 | 和平区常德道38号 | 9 | 1 |
50 | 第四幼儿园分园 | 和平区常德道40号 | | 1 |
51 | 天津市和平区第五幼儿园 | 和平区昆明路72号 | 5 | 1 |
52 | 天津市和平区第八幼儿园 | 和平区荣吉大街20号 | 7 | 1 |
53 | 天津市和平区第九幼儿园 | 和平区河沿道卫华里51号 | 6 | 1 |
54 | 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一幼儿园 | 和平区长沙路64号 | 10 | 1 |
55 | 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三幼儿园 | 和平区热河路31号 | 10 | 1 |
56 | 第十三幼儿园分园 | 和平区热河路31号 | | 1 |
57 | 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幼儿园 | 和平区重庆道116号 | 4 | 1 |
58 | 和平区公安局设备 | 接警终端2台、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 | ||
59 | 和平区教育局设备 | 接警终端2台、服务器5台、客户端、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提供如下内容: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
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取得电子版报名登记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1号楼9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1号楼9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022-2721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4号楼-2111
联系方式:张工 18526274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52627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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