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DR室电动防护铅门更换
CT机房
科室装修改造
金额
28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pehs-2024jt-15
预算金额
287万元
招标公司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
王院长0879-3037378
招标代理机构
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赵师0879-753561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7
公告正文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PEHS-2024JT-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7万元,招标人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 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惠民镇中心卫生院CT机房、医技科室装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执行;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执行。 2.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为报价的 5%,评审价格=报价×95%。 3.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 员。 6.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 标准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7.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2023年度财务会计表(注1、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只 用提供成立后的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2、2024年1月后 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员工社保缴费明细(注:如无员工社保缴费明细的,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和参保花名册)。 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对业绩无要求。 9.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10.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地点:澜沧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踏勘时间:2024年09月26 日下午15:00分-17:00分;投标人自愿进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三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三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河石项 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为澜沧县城华峰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二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 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1.项目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科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 2.招标人: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PEHS-2024JT-15 5.预算金额:约287万元 6.工期(天):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8.建设内容概况: 惠民镇中心卫生院CT机房、医技科室装修改造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CT机房部分项1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 DR室电动防护铅门更换项1 3 收费室、药房、急救室、清创室、心电图室、B超室、口腔科改造项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执行;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执行。 2.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为报价的 5%,评审价格一报价×95%。 3.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 6.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 标准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7.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2023年度财务会计表(注1、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只
用提供成立后的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2、2024年1月后 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员工社保缴费明细(注:如无员工社保缴费明细的,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和参保花名册)。 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对业绩无要求。 9.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10.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地点:澜沧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踏勘时间:2024年09月26 日下午15:00分-17:00分:投标人自愿进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地点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为澜沧县城华峰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二 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三楼) 3.递交标书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8时45分起-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视为撤回响应 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住宿区旁基石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期限(时间起止日期):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3个工作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北 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人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未列入的其余内容及其他规定:详见竟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澜沧县惠民镇 联系方式:0879-3037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令 地 址: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二楼 联系方式:0879-753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院长 电 话:0879-30373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澜沧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澜沧县惠民镇 联系人:王院长 电 话:0879-3037378
电子邮件:lcxwsj-h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三楼 联系人: 赵师 电 话: 08797535611 电子邮件: 11453570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么天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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