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郭恒心
公告正文
关于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徽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112号万豪广场B座610室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由于阜阳市开发区子站(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经过多年运行已经老化、监测反应灵敏度低,特别是颗粒物(PM10、PM2.5)这两项指标不能真实反映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个别仪器已被运维公司更换为备机(按国家规定备机只能使用一个月),原机已无法维修。

2017年2月16日至18日,我站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马鞍山市、芜湖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调研、考察,经考察两站一致反映国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灵敏度低、稳定性差、仪器使用寿命短,不能真实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所考察两市的所有国控监测点现已全部更换为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美国Thermo公司生产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产品。经两站介绍更换后监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仪器运行良好。

为了保证阜阳市国控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地反映出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更好地完成国家及省政府对阜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任务,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购买一套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美国Thermo公司生产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更新开发区子站的仪器。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组织专家论证,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产品能满足我站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1)Thermo Fisher空气检测系统(包含42i氮氧化物分析仪、43i二氧化硫分析仪、48i一氧化碳分析仪、49i臭氧分析仪、5014iPM10检测仪、5030i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各一套)普遍响应灵敏度高、检出限低。国产同类设备对PM2.5监测频次为1组/小时,对环境短时间异常突变难以监测,而Thermo fisher空气监测系统PM2.5的监测频次为1组/分,可连续有效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分析变化规律,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只有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相关监测方法的设备,产品是国内唯一供应商。

2)目前安徽省内主要国控监控点(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池州、宣城使用的仪器大多数为Thermo Fisher空气检测系统,我市购买该设备后,能够实现与省内现有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比对和质量溯源。为保证城市间空气质量数据的可比性,建议使用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美国Thermo公司的设备。

3)我市已经购买过Thermo Fisher空气检测系统两套,该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该系统购买使用后与原系统能够很好地兼容匹配,方便维护和使用。

4)上述各类监测设备采用的技术均是国家环保部认可的监测方法,并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产品适用性认证。

经研究,专家组一致认为Thermo Fisher空气检测系统使用能够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软件能够较好的兼容,减少因软件不兼容引起的故障,确保系统建设的整体兼容性、稳定性、一致性、连续性。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况。同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安徽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专家姓名、单位和职称:

姓 名

单 位

职称

魏晓飞

市公安局

高级工程师

郭恒心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王群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八、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412 日至2018 41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址:阜阳市颍上北路254号附近,联系电话:18155881681),同时抄送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奎星路14号,联系电话:0558-2261464)。

阜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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