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家界市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引导标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40.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0.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春燕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纯意13974471171
中标公司湖南伟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40.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01 16:08:03

张家界市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引导标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张家界市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引导标识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4日。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联系人:李春燕

联系电话:15974445535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纯意

联系电话:13974471171

监管部门: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744-8566126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伟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安徽骏飞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张家界九合广告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9405297.85

9499838.80

8895071.00

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总分

95.60

61.84

56.53

投标报价

36.56

35.92

40.00

技术部分

29.04

7.02

11.73

商务部分

30.00

18.90

4.80

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单位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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