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
金额
1083.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3001313001
预算金额1083.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洪林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洪林024-586198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210101TP003001313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210101TP003001313001002
公告源URL:
https://www.lnzbtb.com/jyxx/002001/002001001/20231011/1546642f-f6ae-4687-8aa7-60df7ad7d241.html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
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 |||||||||||||||||||||||||||||||||
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辽示范区项目批[2023] 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李石街道田屯村、青台子村、河东村、四家子村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为示范区李石街道田屯、青台 子、河东、四家子4个村先期已实现散煤替代的用户进行“电热 +储热水箱”升级改造,为已安装电锅炉的1051户村民安装储热水箱、暖气片管线等相关配套。 4.项目投资估算:1083.68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沈抚示范区2021年散煤替代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34.23万元 | |||||||||||||||||||||||||||||||||
6.工期要求:2023年11月08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31日 竣工 | |||||||||||||||||||||||||||||||||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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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移交到项目后评价、审计结束的全过程项目管理、监理及造价服务等。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统筹总体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标釆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配合审计、配合决算等其他工作。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或工程监理企业;(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4.其它要求:4.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4.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监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造价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
七、其他说明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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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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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10-11 17:17:17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10-11 0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10-17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获取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1 17:20:20
开标时间:
2023-10-11 17:20:20
文件售价:
0.0
文件售价币种:
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
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公告发布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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