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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AI机器人智能外呼服务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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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AI机器人智能外呼服务采购项目于2021-09-15 09:00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第一名: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综合评审价0.77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综合评审价0.82元,中选份额100%; 第二名:北京天彩汇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含税综合评审价0.68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综合评审价0.72元,备选; 第三名:深圳追一科技有限公司,不含税综合评审价0.55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综合评审价0.58元,备选;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1年09月22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如下: 南京兴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比选文件第六章否决一览表第11条的要求; 五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不满足比选文件第六章否决一览表第11条的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09-3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周炎彪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837138629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837138629@139.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510834765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15108347654@139.com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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