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法医硅藻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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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cxjbt-2021-311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法医硅藻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李卫国,杨文文,何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89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项目联系人:刘真源 项目联系方式:19990157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 项目联系方式:0991-2629781、1809778241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法医硅藻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11.22.docx 156.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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