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703001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凌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工0523-8666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3-07-03 16:14
• 项目编号: XZP2023070300121
• 项目名称: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招标条件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招标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
2.2项目名称: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2.3项目地点:泰州采油厂所管辖油区。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5项目预算金额:约450万元/年(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计算)。
2.6招标最高限价:固定单价,最高限价 43328元/车.月(含9%可抵扣增值税)。
另有配合洗井,作业收油,放喷,抢险等零星业务,709元/车.井次,含9%可抵扣增值税(不参与投标报价)。
2.7招标内容和范围:泰州采油厂采油区域内需用6辆及以上油罐车进行油井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分布在海安,草舍,洲城,帅垛,金湖等。并且遇到洗井,作业收油,放喷,抢险等工作量,还需临时用油罐车进行其他作业。
2.8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止。
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运输要求(危险品货物运输3类)。(相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项目安全、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近三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其他要求:
3.3.1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相应的安全证书。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2设备要求:承运商自有至少2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和4辆重型罐式货车并符合该项目运输条件。车辆行驶证必须有使用性质危险品运输。重型罐式半挂车需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报告,重型罐式货车需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3.3.3投保要求:投标单位按规定按规定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纪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15996009506),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原件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
(8)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至少提供一份(原件扫描件);
(9)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10)重型罐式半挂车需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报告,重型罐式货车需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11)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单位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系统内部单位免缴。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3】03号 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单独缴纳。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单位人民币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
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
5.5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15189917158
邮箱:3691024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刘工、纪工
联系电话:0523-86668882
日期:2023年7月4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
凌工
电话:
15189917158
电子邮件:
369102429@qq.com
招标代理: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江东中路 375 号金融城 9 号楼
联系人:
高国德
电话:
13852605359
电子邮件:
gaogd83010.hdsj@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3-07-03 16:14
• 项目编号: XZP2023070300121
• 项目名称: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招标条件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招标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范围 |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7-04 09:00 至 2023-07-10 17:00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纪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15996009506),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24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7-24 14:00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3】003号
2.2项目名称:2023-2025年采油厂井间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服务(公路)项目
2.3项目地点:泰州采油厂所管辖油区。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5项目预算金额:约450万元/年(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计算)。
2.6招标最高限价:固定单价,最高限价 43328元/车.月(含9%可抵扣增值税)。
另有配合洗井,作业收油,放喷,抢险等零星业务,709元/车.井次,含9%可抵扣增值税(不参与投标报价)。
2.7招标内容和范围:泰州采油厂采油区域内需用6辆及以上油罐车进行油井产液倒运和井间捞油运输。分布在海安,草舍,洲城,帅垛,金湖等。并且遇到洗井,作业收油,放喷,抢险等工作量,还需临时用油罐车进行其他作业。
2.8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止。
2.8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运输要求(危险品货物运输3类)。(相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项目安全、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近三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其他要求:
3.3.1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相应的安全证书。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2设备要求:承运商自有至少2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和4辆重型罐式货车并符合该项目运输条件。车辆行驶证必须有使用性质危险品运输。重型罐式半挂车需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报告,重型罐式货车需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3.3.3投保要求:投标单位按规定按规定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纪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15996009506),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原件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
(8)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至少提供一份(原件扫描件);
(9)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10)重型罐式半挂车需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报告,重型罐式货车需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11)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单位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系统内部单位免缴。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3】03号 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单独缴纳。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单位人民币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
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
5.5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15189917158
邮箱:3691024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刘工、纪工
联系电话:0523-86668882
日期:2023年7月4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
凌工
电话:
15189917158
电子邮件:
369102429@qq.com
招标代理: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江东中路 375 号金融城 9 号楼
联系人:
高国德
电话:
13852605359
电子邮件:
gaogd83010.hdsj@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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