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a0264022
预算金额2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7-10 09:51:57】
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示
原公告地址: |
项目名称: |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310A0264022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我中心为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质量,确保数字化加工成果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的质检服务。在确保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 ||||
公告名称: |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10 01:00 | ||||
公告信息: | 我中心为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质量,确保数字化加工成果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的质检服务。在确保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邀请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对8万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的图像开展质检抽检和复检服务,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质检抽查比例不低于20%,即抽查数量需不低于1.6万卷档案,发现问题复查比例为100%。根据现有档案平均页数65页估算,此次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质检工作量约104万页。质检工作检查范围包括档案实体及影像数据(包含原始图像数据与优化图像数据),并做好相关质检统计,形成质检记录,且根据检查结果提供相关情况报告。质检内容包括图像质量、目录数据和图像与实体的对应、图像和条目数据完整性、目录数据库和挂接的质量等。 本项目我中心已上线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在线接收任务、分岗位流水作业,工序之间已做到人机校验机制。为方便系统化管理、减少数据导入与导出需要,我中心已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嵌入第三方质检管理模块,要求投标人在我中心的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中进行质量抽检和复检,及安排有经验的工作人员驻场负责图像质量抽检和复检工作,并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方面的专家指导。 本项目投标人仅需要负责图像质量抽检和复检工作,不包含档案归档整理质量、档案装订质量的质检工作。 (二)人员要求 1.派驻采购方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名,符合以下要求: (1)经过档案数字化培训并熟练掌握质检要点; (2)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并使用办公软件; (3)中国国籍公民,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订保密协议。 2.投标人应负责组织人员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服务质量,按期完成本项目工作。 3.投标人应做好派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派驻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工作相关规定完成数字化图像质量抽检和复检工作; (2)派驻的工作人员须熟知相关标准规范,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 (3)采购方有权对派驻员工工作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其工作质量; 4.投标人对派驻人员管理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服务期内,如派驻人员有变动,投标方应提前30天通知采购方,并按照原条件及时补充人选,补充人选须经过采购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5.投标人严格执行采购方对服务质量、人员考核的要求,采购方有权利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三)技术要求 本项目实施依据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33870 - 20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目录质检要求 系统内档案目录应与纸质档案材料名称内容相符,系统内档案目录条数应与纸质档案材料数量相符。 2.原始图像质量要求 (1)原始图像应为真彩色24位JPEG格式、300 dpi; (2)图像偏斜角度不得大于1°,距离显示器25cm〜40cm观看图像应没有明显偏斜。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为符合阅读习惯的方向; (3)图像应去除多余的黑、白边以及与档案内容无关的噪点; (4)图像的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出现页码的重、错、漏、跳等情况,图像中档案信息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与目录一一对应。系统中目录显示的材料名称与图像显示的材料名称一致,确保挂接的图片与目录一一对应正确; (5)图像应当完整,不能出现折叠、折角或便利贴遮挡档案内容的情况,不能出现因为扫描软件或者图像处理软件的裁切功能导致的图像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6)对大幅面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原始图像,确保档案数字图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优化图像质量要求 观看优化图像使用的显示器应符合SJ/T 11292的要求,并调整到sRGB状态。在保证档案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应满足以下指标: (1)图像背景颜色为24位真彩色,且RGB值为(254,246,197)。 (2)4X4 pixel(对应300 dpi分辨率的情况约为328чm×328чm)范围以下的背景无关标记为0 个,4X4 pixels到8X8 pixels(对应300 dpi分辨率的情况约为656μm X 656μm)范围内的背景无关标记以不影响档案信息阅读为准,8 X 8 pixels范围以上的背景无关标记为0个;注:大于8 X 8 pixels范围是能够分辨出该区域是否为有效信息,小于4 X 4 pixels范围发现有信息则认定为 无效信息,4 X 4 pixels到8 X 8 pixels之间范围内是无法分辨信息是否为有效信息,如标点符号或污点等。 (3)字符灰度平均值≤125.0。 (4)模糊度≤200.0 μm。 (5)原始图带有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件及带有防伪技术的原始图像,或内容不清晰的红色或紫色背景的早 期麻纸基材等,优化处理后仍不具有较好辨识效果的,应直接引用原始图像数据。 4.图像存储格式 图像数据应采用JPEG格式存储。原始图像数据存储时,应进行图像数据压缩,压缩率≥80%。优化图像数据不进行压缩。原始图像数据和优化图像数据应分不同文件夹保存。 (四)进度要求 按照采购方要求的项目进度完成对应数字化加工质检任务量并确保完成100%复检。 时间节点 时点完成最低量(单位:卷) 累计完成最低量(单位:卷) 备注 2023年8月31日 3600 3600 完成人员派驻并正式开展质检 2023年11月30日 4000 7600 2024年2月28日 4000 11600 2024年5月31日 4400 16000 (五)设备要求 根据档案保密要求,本项目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及其他相关设备及耗材如打印纸由采购方提供。 (六)安全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服从采购方的保密管理,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做到: 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工作人员登记表》并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密协议等资料。 2.上岗前投标人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保密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投标人要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一式三份,采购方留底一份。 3.投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也不得将数字化加工场所的物品擅自带出场所外。 4.未经采购方批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拍摄文件、图像、文件目录。 5.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界泄露文件内容,不得遗失、涂改、损坏档案,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6.采购方在工作现场安装闭路监控,全程监控投标方人员工作情况。 7.对数字化成果分批进行移交验收时,投标人计算机中的数据必须在采购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四、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满1年(注册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1日)的独立法人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背景公司; (三)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包括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3个网站查询的有关主体信用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预算金额 本招标总限价为人民币 22.8 万元以内(人民币含税价,下同),高于限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本次招标采取限价招标,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标法。 六、响应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且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7日17:00 (二)递交方式 将响应文件(每一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rczx@szhr.com。 (三)响应文件内容 1.供应商符合投标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投标邀请 我中心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发送投标邀请书。 联系人:龙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22919837、0755-25926826 联系邮箱:rczx@szhr.com (二)招投标双方承诺对相关资料的保密。 | ||||
公告附件: |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 |
标段/包名称: |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310A0264022/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228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本招标总限价为人民币 22.8 万元以内(人民币含税价),高于限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邀请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对8万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的图像开展质检抽检和复检服务,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质检抽查比例不低于20%,即抽查数量需不低于1.6万卷档案,发现问题复查比例为100%。根据现有档案平均页数65页估算,此次第三方档案质检机构质检工作量约104万页。质检工作检查范围包括档案实体及影像数据(包含原始图像数据与优化图像数据),并做好相关质检统计,形成质检记录,且根据检查结果提供相关情况报告。质检内容包括图像质量、目录数据和图像与实体的对应、图像和条目数据完整性、目录数据库和挂接的质量等。 本项目我中心已上线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在线接收任务、分岗位流水作业,工序之间已做到人机校验机制。为方便系统化管理、减少数据导入与导出需要,我中心已在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嵌入第三方质检管理模块,要求投标人在我中心的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中进行质量抽检和复检,及安排有经验的工作人员驻场负责图像质量抽检和复检工作,并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方面的专家指导。 本项目投标人仅需要负责图像质量抽检和复检工作,不包含档案归档整理质量、档案装订质量的质检工作。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满1年(注册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1日)的独立法人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背景公司; (三)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包括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3个网站查询的有关主体信用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10 01: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17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07-18 04: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3-07-18 09: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07-25 07:00 | 开标时间: | 2023-07-25 07: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邮件获取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中心会议室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大市场)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625办公室 | ||
联系人: | 龙女士、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5-22919837、0755-25926826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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