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废标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0378号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兵1820480062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0
公告正文
关于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废标公告

  2019年07月26日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0378号)的采购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鑫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关于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终止公告.docx


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0378号

  采购文件编号:ZACG 2019-H-0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N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1 详见招标文件 11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不同的社会资本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为本工程项目代理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5、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

9、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lhtzfcg.org.cn

)上同时发布。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红山龙1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沈兵

  联系电话:18204800625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营业部

   账号:105801201020097789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王佳齐

  联系电话:13654800430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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