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8-04 】
新建花岗镇四合、河丰社区整村推进安置点二标段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EEFZ00179
二、项目名称:新建花岗镇四合、河丰社区整村推进安置点二标段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伍拾壹万元整(¥35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新建花岗镇四合、河丰社区整村推进安置点二标段项目第三方检测 |
服务范围 |
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三检服务 |
服务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类、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变形观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电线电缆和开关插座、室外雨污废水管道 CCTV 检测、地下排水管线测量、门窗性能检测(含四性检测)、绿色建筑检测、二次结构钢筋拉拔检测、二次装修材料类检测、环保验收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类、特种设备检测、幕墙检测(含四性检测)等。 |
服务时间 |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约 900 天。 |
服务标准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珍,秦为军,许茂根,韩永刚,张仁东,卫智昀,鲁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270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2505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4133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建花岗镇四合、河丰社区整村推进安置点二标段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15514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68825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25057